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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
普府【2007】4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加快本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七日   

关于加快本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功能定位与城区布局,形成商贸物流的区域功能特色,继续优化南中北三片布局,重点建设五大地区的发展格局,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发展优势产业,稳定均势产业,淘汰劣势企业”的产业方针,现就加快我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提出以下意见:

  一、结合我区实际,提高对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认识

  普陀区在“九五”和“十五”期间,经历了一个大建设、大招商的高潮,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随着新一轮经济的发展,可开发资源基本耗尽,区域范围内存在建筑体量大、资源利用低、税收落地少、经济效益差的问题也凸现出来,提高发展质量迫在眉睫,原先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必须向节约集约型转变。在新一轮的发展中,区相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本区资源分布状况、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引导社会投资,积极稳妥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形成产业集聚,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坚持政府导向、街镇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产业政策指导和扶优汰劣力度,利用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各街道、镇、园区及企业作为具体实施单位,更要充分发挥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劣势企业按市场化方式退出,实行转移、转型、转性和关停,促进存量资源的再利用,降低结构调整成本。

  三、建立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推进小组

  由分管产业区长牵头,区经委、发改委、国资委、环保局、安监局、房地局、规划局、财政局、劳动局、质量技监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街道、镇等部门组成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推进小组,具体负责区内淘汰、调整劣势企业和盘活利用存量资源的工作。各经济园区和企业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所在区域发展规划,主动调整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源。

  四、完善淘汰指标体系

  在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的市产业调整指标体系下达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调整、淘汰劣势企业的综合性和强制性指标体系。各街道、镇,企业集团要站在全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功能定位与城区布局的高度,根据辖区内产业规划等实际情况,采取差别措施,引导产业结构健康发展。

  (一)综合性指标。包括土地利用、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能耗、水耗、环境影响等内容。

  (二)强制性指标。包括行业、环保、安全生产等内容。

  五、确定调整重点

  立足商贸物流的区域定位、功能布局,以经济园区和商业楼宇为重点,各街道、镇和各经济园区要积极开展对内排摸,根据淘汰指标体系筛选出需要调整淘汰的企业名单(含强制淘汰企业和非强制淘汰企业两类),研究提出存量资源盘活要点。对强制淘汰类企业,由区经委、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综合执法,并利用经济、市场手段,实施强制淘汰。对非强制类企业,在环保、安全生产、工商、土地、生产许可等方面采取综合执法措施,并在用地、财税、能源、环保、供电、信贷等方面加强调控,促进企业按市场化方式,淘汰落后产品、生产工艺、生产线。

  六、加强综合执法

  区各综合执法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各部门指派专人从事淘汰调整劣势企业工作,建立联络网络,定期沟通情况,加强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提高执法效率。

  七、按市有关部门布置,适时发布导向信息

  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按照市发布的上海相关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指标,适时公布产业导向信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鼓励存量土地再利用

  鼓励街道、镇和经济园区加强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盘活闲置土地、激活低效土地、用好腾出土地,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再利用时,要按照集聚、集约、集成的要求,考虑产业布局,设置较高的产业、税收、就业、环保等门槛,严格把关规划用途,力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城区环境。优化存量土地再利用的相关流程,在手续办理上给予便利。

  九、制订能源和环境引导政策

  发挥政策的引导功能,鼓励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能源,减少排污,保护环境。因地制宜,利用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迫使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进行关、停、并、转。

  十、整合现有财税政策,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源

  对于企业盘活存量资源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根据实际盘活效果,在财税征收方面给予优惠。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途径,有条件的园区及企业集团可尝试开展土地回购试点。

  十一、妥善安置淘汰和调整企业的员工

  妥善安置淘汰和调整企业的员工,是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的要求,符合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园区及企业集团要从大局出发,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员工的工作。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离岗职工再就业,为其拓宽就业渠道。对积极接收离岗职工的企业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对于暂时无法上岗的,利用现有的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已有的创业鼓励政策,鼓励离岗职工自主创业。

  十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区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具体指标体系和相关操作政策。

  

附:普陀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普陀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裴 崎 副区长

  副组长:陈伟明 区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严志农 经委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

      王永俊 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宁克标 发改委副主任

      石 骏 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明辉 经委副主任

      刘根成 质监局副局长

      江 蕾 桃浦镇副镇长

      杨宝康 长风新村街道副主任

      宋 健 曹杨新村街道副主任

      陈爱群 环保局副局长

      吴 超 长征镇副镇长

      谷裕冬 宜川路街道副主任

      严锡树 长寿路街道副主任

      周星明 安监局副局长

      顾建中 房地局副局长

      顾新富 石泉路街道副主任

      徐建超 真如镇副镇长

      高亮全 规划局副局长

      葛惠桃 甘泉路街道副主任

      虞 舟 国资委副主任

      虞万晋 卫生局副局长

      潘丽倩 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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