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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2008年08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普府【2006】5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随着城区功能的逐步确立和“科教兴区”战略的逐步实施,区域经济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新的产业体系为统计工作注入了新的内容,新的发展阶段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区域综合发展的客观进程,进一步发挥统计监测、信息咨询和经济管理的职能,真正体现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现对全区的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1、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核心,全面搜集、整理、审核和分析各类统计数据,准确监测产业发展态势,全面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围绕统计数据的动态管理,开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开展数据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建立运转高效、数据准确、服务优良的新型区域统计体系和政府统计工作框架。
2、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统计工作全局,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坚持以优质服务为导向,坚持以统计方法的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依法统计为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按照“在地统计”的要求,全面推进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
按照全市GDP核算制度的要求,调整和完善我区现行的核算制度和模式,建立以区域为特点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促进本区GDP核算与全市数据的衔接。要实现区域统计和区属统计的结合,统筹区域内经济统计和社会环境统计,尽快建立和完善能体现区域特点的“区属”和“在地”两套统计制度和核算体系,研究和制定反映不同区域功能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划分标准。“在地统计”是全市统计改革的重要方面,市属、中央属和外省市及无主管企业都要纳入属地化统计的范围,准确把握区域范围内的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规范包括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研究和统计发布在内的各个统计过程。统计工作要巩固在地统计的成果,全面实施各类统计报表“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的转换,根据“在地统计”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统计调查渠道,扩大统计的覆盖面。
2、加强部门间的综合协调,建立跨部门的统计数据共享机制
为全面反映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要统筹好综合统计和专项统计,特别是要实现区统计局的综合统计和各部门专业统计的有效结合。政府各部门都是统计数据的提供者和数据拥有者,要密切统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统计工作的联系与合作,建立部门之间数据公开和共享制度,对特定的数据需求,部门间要实现无障碍的资源共享,加强统计数据的决策支持作用,提高统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着眼于网络技术的应用,实现相关部门、部分行业数据互通,从数据采集到数据资源库的建立,建立健全数据更新、维护的机制,真正实现统计信息共享。
3、开展统计数据的规范性管理,理顺统计数据的发布渠道
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发布是统计工作的主要方面,统计数据的发布更是一项政府性行为和严肃的统计过程。要抓住深化统计改革的机遇,积极研究制定区域统计数据管理、发布的制度和方法,规范统计发布行为,确立以统计部门为主体的综合数据发布渠道,确立以职能部门为重点的专业数据发布渠道,同时确立各职能部门专业数据发布的信息反馈制度。区统计部门要在做好部门数据协调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体制,减少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重复、交叉现象,提高统计数据采集、处理、报送、发布的工作效能,增强统计管理能力。同时按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施对部门社会和经济统计调查的监督检查,促进统计调查工作有序进行。
4、建立各类专项统计制度,进一步拓宽统计服务领域
要拓展服务领域,培育统计品牌。在已有的工业、商业、房地产建筑业等传统专项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现代物流、知识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专项统计制度,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树立统计信息的公共产品属性,鼓励和引导全社会使用统计产品,使公共统计数据走向社会,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在统计服务对象上树立统计部门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的观念,在服务方式上,要由过去主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体,转向通过网络等新型载体发布统计信息。尽快形成多层次的统计服务格局,适应社会多层次的社会要求。
5、深度开发统计信息资源,建立快速统计反应机制
紧紧抓住我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采用统计信息反馈、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综合评估等科学手段,形成统计监测网络,建立统计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对区域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对区域经济进行比较分析,开发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和1%人口抽样调查的资料,形成专业的统计参考材料。要做好“十一五”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统计制度的研究和资料的收集,加强科教兴区指标体系的跟踪和监测,加强能源领域的专项调查和综合统计,加强重点产业的统计分析和经济运行监测。
6、着力于统计普查和抽样调查,全面反映区域经济和社会动态
要立足于区域经济的实际,将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充实抽样调查样本和专业数据资料,从方案设计到选样直至调查结果,能充分反映区情,关注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的动态,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要在完善经济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对人口、劳动就业、环境、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及新兴产业等的统计调查,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延伸统计工作内涵,全面地反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状况,更好地满足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和决策的需要。
7、全面实施数据“网上直报”制度,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
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采集和管理网络化,实现统计信息传输网络化。大力推行企业“网上直报”制度,在完成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等多数行业网上直报任务的同时,全面实施房地产、建筑业网上直报,不断扩大和完善区域全行业的企业网上直报制度。建立统计综合数据库,提供统计资源共享技术支持,提升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积极推广使用 “电子统计”的信息技术平台,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和传输的网络化、统计数据管理的电子化和规范化,提高对统计数据的深加工和综合分析能力。
8、贯彻国家“统计法”,提高统计工作者和统计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能,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负有保密的法律义务,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数据,不得擅自泄漏和外传。今年是统计“五五”普法的启动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宣传统计法,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9、完善统计网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要加强区域内三级统计网络建设,强化街道、镇统计功能,确立街道、镇统计在区域“在地统计”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要加强各街道、镇的统计队伍建设,要按区编办发文的人员配置要求,落实相应的专职统计人员,并保证统计队伍稳定与高效。要加强街道、镇统计资源的配置,着力扭转统计人员不足、统计资源配置滞后的局面,使街道、镇的统计力量和资源的配置满足统计任务的要求。要注重各部门专业统计力量的提升,全面提高专业统计的能力和水平。各街道、镇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全面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三、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网上直报”
加快我区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是统计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全区已有1108家企业开展网上直报,在以后的一年内,着力加强网上直报系统的培训,加强小企业网上直报系统的推广使用,年底网上直报企业力争达到1500家,一年内基本实现统计数据的网络化传输。
2、实施能源专项调查
为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奋斗目标,按照全市的统一布置,做好即将启动的能源专项调查。这项工作将涉及到全区80%以上单位的能耗统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为实行单位能耗目标责任考核提供第一手资料。
3、完善统计数据发布平台
加强统计数据发布机制,及时反映全区经济发展进程,做好每月统计快报和统计月报报送工作,提供较全面的综合统计资料。加强市中心区的统计交流,定期编报市中心区统计交流对比资料和交流快报。利用新普陀报、电视台和区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作为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开展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对外宣传,实现统计资料的社会化应用。
4、建立新型产业统计体系和专项统计制度
围绕普陀区未来功能定位,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逐步建立统计监测和分类管理制度。逐步确立现代物流、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型服务业、文化产业、信息产业、要素市场等区主要产业的统计体系和监测方法。关注重点发展区域,分地区、分类别的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四、总体要求
1、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要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生产方式转变重要时期,要发挥统计监测预警功能,要改变传统汇总上报的方式,积极从事后统计向事前监测方面侧重,要加强统计方法的改革,适时建立新型的产业统计制度。统计要为经济建设服务,要按照不同的服务对象,拓宽统计服务领域,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2、领导高度重视,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和部门应本着对全区统计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把握统计工作中各个环节,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统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部门间合作,注重统计队伍建设,重视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教育,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统计制度,注重科学统计
研究建立统计管理制度,制定区和街道镇统计管理规范,要建立各级统计管理责任制,健全统计数据采集、数据上报、信息反馈、数据发布等系列管理制度。要理顺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的关系,要研究三大产业与各分支产业统计关系,要研究产业内部各类综合数据的统计平衡。形成制度约束、科学统计的工作氛围。
4、围绕工作重点,发挥统计功能
紧紧围绕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势,研究重点产业、重点地区的发展动态,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功能,要全面及时地反映“十一五”各项指标的进展,准确地掌握科教兴区的动态进程,进一步发挥统计咨询和监督职能,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更好地体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晴雨表”的功能。
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