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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2008年08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普府【2004】3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4]10号)的要求,今年本区将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目的和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履行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报系统,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确定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的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把握普查内容和时点
普查的内容为: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四、落实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成立上海市普陀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街道、镇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区域普查的组织实施。同时,要充分发挥居委会和村委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委、办、局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普查领导小组、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案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筹措和落实普查经费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4]10号)中关于“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负担,各级普查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相应年度预算,并按时拨付到位”的要求,我区第一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和街道、镇两级负担,预算方案另行制定。
有关详细的实施方案,将由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另行制定。
附:普陀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上海市普陀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蔡志荣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德彪 区府办主任
陈 敏 区计委主任、统计局局长
成 员:(部、委、办、局和街道、镇均分别以姓氏笔画为序)
石 骏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司彦博 区商委副主任
宁克标 区计委副主任、统计局副局长
乔仲群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南停 区科委副主任
吴东海 区外经委副主任
宋胜利 区信息委副主任
张列奇 区质监局副局长
周 伟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周益峰 区经委副主任
周倩影 区税务局副局长
姜士德 区卫生局局长
施云华 区编委办副主任
侯承德 区建管委主任
秦建国 区文化局副局长
黄庆伟 区民政局副局长
蒋焕坤 区地区办副主任
虞 舟 区教育局副局长
潘丽倩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德雍 长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张良 长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 健 曹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查锦山 甘泉街道办事处助理调研员
顾新富 石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甄东辉 宜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然凤 真如镇副镇长
黄 玮 长征镇镇长
葛惠桃 桃浦镇副镇长
普陀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宁克标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