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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为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普陀区人民政府建立苏州河岸线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苏州河岸线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岸线公共事务的统一指导、监督和协调,具体包括治安、交通、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绿化养护、商业经营、市容景观、应急、防汛等,强化条块协同,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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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为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普陀区人民政府建立苏州河岸线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苏州河岸线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岸线公共事务的统一指导、监督和协调,具体包括治安、交通、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绿化养护、商业经营、市容景观、应急、防汛等,强化条块协同,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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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为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普陀区人民政府建立苏州河岸线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苏州河岸线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岸线公共事务的统一指导、监督和协调,具体包括治安、交通、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绿化养护、商业经营、市容景观、应急、防汛等,强化条块协同,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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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为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普陀区人民政府建立苏州河岸线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苏州河岸线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岸线公共事务的统一指导、监督和协调,具体包括治安、交通、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绿化养护、商业经营、市容景观、应急、防汛等,强化条块协同,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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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蓉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聚焦重点地区,推动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近年来,普陀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深化滨水和腹地一体化发展,围绕“半马苏河”盘活独特岸线资源,聚焦水岸联动,加强生态治理,发展水岸经济,优化空间布局,打造水绿相融、宜居宜游的高品质滨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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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三条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管理工作由普陀区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建管委作为行业牵头部门,负责对岸线公共事务的统一指导、监督和协调,具体包括治安、交通、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商业经营、市容景观、防汛等。第八条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巡逻、交通及应急处突工作,利用视频监控、物联网监测等技术和网格化管理方式,实现智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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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风险评估报告。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开展了《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管理办法》风险简易评估。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管理办法》风险等级属于低风险。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综上所述,实施《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管理办法》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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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建管委牵头编制《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管理办法(试行)》,普陀区成为第一个出台区级管理办法的行政区,苏州河岸线的规划、建设、开放管理等有了法律依据。打造小花园湾滨水慢行精品区、长风精品示范片区,将驿站、滨水步道、市政慢行空间、绿地公园等资源整合,形成了高品质的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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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众如何参与岸线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答:对涉及岸线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沿岸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的意见,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答:普陀区苏州河驿站是按照三级驿站体系布局的,其中A级为特色服务型驿站,包含基本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场地整体公共空间功能及塑造场地特有空间品质等。C级驿站为基本服务型驿站,包含基本配套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