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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查处各类涉及生活垃圾违规处置案件4389起,全市排名第二。二、具体做法(一)高度重视,列入常态化重点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已经成为我局常态化年度重点工作。(四)触角延伸,发挥执法勤务新载体作用借助街面商铺分级分类监管(三色管理)以及城管社区工作室两大执法勤务载体,区局从“围墙内外”两个维度部署各街镇综合执法中队不断增加生活垃圾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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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查处各类涉及生活垃圾违规处置案件4389起,全市排名第二。二、具体做法(一)高度重视,列入常态化重点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已经成为我局常态化年度重点工作。(四)触角延伸,发挥执法勤务新载体作用借助街面商铺分级分类监管(三色管理)以及城管社区工作室两大执法勤务载体,区局从“围墙内外”两个维度部署各街镇综合执法中队不断增加生活垃圾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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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3、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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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3、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及时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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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采纳解决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普陀区建管委:王丽娟等三名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本区盲道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一、职权范围城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对涉及擅自占用、损坏、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各街镇综合执法队建立常态化执法巡查机制。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指导属地街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专项执法。全区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涉及盲道执法事项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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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采纳解决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普陀区建管委:王丽娟等三名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本区盲道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一、职权范围城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对涉及擅自占用、损坏、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各街镇综合执法队建立常态化执法巡查机制。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指导属地街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专项执法。全区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涉及盲道执法事项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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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我区苏河沿岸步道区域内非机动车进入非市政道路的漫步道、跑步道以及带动力的非机动车、人力三轮车进入非市政道路的骑行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城管执法局积极指导沿河四个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以下工作。坚持柔性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在沿线醒目位置增设非机动车禁行标志和引导标识。依托巡逻必到点机制。形成治理合力联合公安部门在步道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沿线执法勤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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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我区苏河沿岸步道区域内非机动车进入非市政道路的漫步道、跑步道以及带动力的非机动车、人力三轮车进入非市政道路的骑行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城管执法局积极指导沿河四个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以下工作。坚持柔性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在沿线醒目位置增设非机动车禁行标志和引导标识。依托巡逻必到点机制。形成治理合力联合公安部门在步道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沿线执法勤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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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05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办理结果:采纳解决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普陀区建管委:彭彤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规范共享单车动态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一、建立执法联动平台2021年起,区城管执法局针对共享单车违规无序停放问题,着手建立执法联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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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05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办理结果:采纳解决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普陀区建管委:彭彤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规范共享单车动态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一、建立执法联动平台2021年起,区城管执法局针对共享单车违规无序停放问题,着手建立执法联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