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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各申请人:根据工作需要,自即日起,正式启用二枚圆形图章:“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改业务专用章(1)”“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改业务专用章(2)”。二枚方形图章:“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代)”。原住房制度改革业务相关印章同时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