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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执法局对城管执法队伍管理的主要工作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普陀

  1、统一人员招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管执法改革的有关精神,全区城管执法人员招录纳入全市公务员统一招考平台,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统一招录、培训,并统筹进行分配。

  2、加强资格管理。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队伍执法资格的统一管理。新进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由本市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市城管执法局统一组织的上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组织的换证培训与业务轮训,并经考试合格换发《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执法。

  3、强化教育培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执法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各街(镇)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和机关、机动中队城管执法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建立城管执法人员培训电子信息档案;建立城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城管执法人员培训情况和考试结果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挂钩。各街(镇)负责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好中队执法人员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参加统一教育培训。

  4、加强执法监督。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全区城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队伍依法履职情况的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强化对各街(镇)街面实效监督和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行为规范、执法办案、纪律执行和政风行风监督。建立执法监督结果与对街(镇)中队城管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考评相挂钩的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

  5、完善绩效考核。区城管执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独立参加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区层面对街镇年度考核城管执法条线相关项目的考核。同时负责对各街镇城管执法中队执法实效、队伍管理等工作的监督考核,作为街镇对各城管执法中队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绩效考核结果与中队、执法人员的评先评优、岗位任用、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

  6、定期轮岗交流。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关于人员交流的规定,每年必须有10%队员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执法一线队员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其中,离退休年龄还有2年的队员不作交流。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由区执法局负责实施。中队干部实行正常轮岗交流,轮岗交流事宜由区城管执法局与各街(镇)会商确定。中队执法人员和中队干部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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