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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平安城区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1年06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上海在新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是普陀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大局、谱写新时代转型发展新篇章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普陀建设新局面的关键时期。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平安普陀建设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是普陀转型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普陀平安建设提质升级的关键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稳定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普陀平安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坚持创新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善治追求、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科技应用,为普陀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营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取得新成绩。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成立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立国家安全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依法查处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守住了暴恐袭击“零发案”底线。
(二)矛盾风险防控凸显新成效。着眼预测预警预防,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对金融、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领域风险的排查管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隐患,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加强诉调、检调、公调对接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缓稳一体化工作,发挥第三方力量参与重点矛盾的化解、听证等环节,推动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解决。完善各类应急处突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平安建设“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强化,综治目标责任更加细化,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以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扫黑、除恶、治乱一体推进,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主管部门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群防群治的社会参与程度有效提升,形成“普小安”平安志愿服务品牌。
(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群租、噪音扰民、违建等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治理成效明显,全区报警类“110”接报数同比逐年下降。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雪亮工程”、智慧公安、智慧消防和社区楼宇智能安防建设,结合“一网统管”推进“智联普陀”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设,城市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片区综治工作组织形成试点,“小微精特”项目向社区治理难题聚焦。
(五)城市运行安全展现新气象。建立健全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30家成员单位和街镇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以6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以及1个工作平台的“3061”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及任务清单,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有效开展老旧电梯等重点设备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众安全素质明显增强;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六)人口服务管理迈上新台阶。加强对实有人口的管控,建立科学、长效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扎实推进,建立完善区域内特殊人群数据库,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进一步得到巩固。
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潜滋暗长,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作用,安全风险跨界性、关联性、穿透性增强,平安普陀建设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形势趋于复杂。当前世界格局深刻变化、国际政治生态不断恶化、大国博弈角力日益加剧。
(二)保持社会大局稳定面临较大挑战。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同时受疫情对宏观经济的较大负面影响,各类社会风险的管控难度日益加大。
(三)确保城区运行安全有序任务艰巨。普陀城区地域面积大、人口结构复杂,城区公共安全问题较为复杂,公共安全隐患依然突出,维护城区运行安全的压力和难度日趋增大。同时,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依然存在协同困难、责任重叠、管理缺位等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区安全有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然任务艰巨。
(四)研究掌握社会治安新特点迫在眉睫。新型犯罪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可能进一步凸显,个人极端事件有可能进一步增多,治安问题敏感性可能进一步增强,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新型网络犯罪可能更趋突出,传统违法犯罪加速向互联网蔓延,犯罪手段智能化特点可能更趋突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任务艰巨,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将面临严峻考验。
三、“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一)“十四五”指导思想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服务上海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和普陀“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建设为牵引,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精神”为基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普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不断提高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加快把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治理优势,全面提升普陀平安建设工作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化为切实行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平安建设生动局面。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平安城区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引导、服务、组织、协调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科技运用创新,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四个放在”工作基点,按照城市发展规律办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发挥好各方力量,探索具有普陀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发展之路,着力打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市域样本。
(三)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安定和谐,力争通过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验收。
2、风险矛盾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和平台更加健全,建成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与多元化解一体化平台,提升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能效,群体性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努力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居村、疑难矛盾问题不出街镇,矛盾问题不上交”。
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立体化智能化。依托“一网统管”“雪亮工程”“智慧公安”以及智能安防建设,形成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治安防控格局,力争实现对关键要素的全方位防控,逐年提高“零发案”小区比例,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指标较“十三五”末显著提高。
4、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实现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基层平安创建覆盖率、达标率不断提高。到“十四五”末,“上海市平安示范社区”街镇数量较“十三五”时期明显提高,努力创建“上海市平安示范城区”。
5、信访法治化建设加快推进。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信访接待制度、信访事项首办首问责任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区、街镇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网络。
6、预防与减少犯罪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深化矫正安帮工作内涵,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就业率不断上升,下落不明率、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
7、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更加规范有效,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公民安全素质有显著提升,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率大幅提高,亿元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每年下降5.6%,事故问题、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8、社会组织动员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的长效体制机制,提高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努力形成具有普陀特色的群防群治品牌效应。
9、全面推进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消防”“智慧电梯”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进一步提升区域公共视频监控建设和使用效能,充分发挥智能化建设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支撑作用。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把经济金融、网络、生物、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压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定期开展各重点领域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强化情报网络建设。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怖斗争,坚决防止相关案事件在我区落地。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防范处置利用宗教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加强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
(二)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水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努力将各类重大矛盾风险防范解决在属地。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的制度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密切跟踪、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矛盾风险,持续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整治,有效减少增量风险,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和平台,建设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实现与人民法院诉讼平台“一口受理、一口分流、一口反馈”,以多元方式化解不同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三)着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质效。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压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区、街镇、居村综治中心建设,延伸综治组织在社区单位、园区楼宇、片区网格布局,不断拓展综治工作覆盖面。以基层平安创建为重点,以落实推进年度平安创建重点工作为抓手,深化“平安小区”“平安社区”“平安城区”“平安单位” “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交通”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平安创建活动的覆盖率和达标率。
(四)建立健全城区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构筑城市安全预防体系,把安全风险化解在成灾之前、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把城市安全的防线筑得更牢。深化“3061”安全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城市安全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风险点专项和精细化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公共安全风险源头防范,探索“人力+现代科技”的风险预警模式,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健全公共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推动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加快构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启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初步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完善城市安全常态化管控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防台防汛等应急预案和实操演练。强化安全韧性适应理念,在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及保障等方面保持弹性,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健全完善治安顽症长效治理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以防黑防恶长效机制建设为牵引,以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抓手,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持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滚动排查和强力整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和行业乱象。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管理,保障师生安全。
(六)着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建立健全巡逻联勤机制、应急处突机制、网上网下一体化机制建设,实现对治安要素的精准动态管控。大力加强小区、人员密集和特别关注场所的智能安防建设,加大社区技防物防设施的运维保障力度。加强公共网络信息和个人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增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通报处置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提升网络安全手段建设水平和保障能力,为驻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提供更高水平和强有力保护。深入推进治安巡逻防控、应急力量处突、群防群治守护建设,形成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
(七)不断提升智能化建设应用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在“一网统管”建设总体框架下,围绕对人、地、物、事、组织、网络等基础要素,积极开展社会安全监测预警、城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技术开发和深度应用,形成完备的城市安全防控运行视图,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加快基础传输网络和感知网络建设,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和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社会治理决策机制。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加强“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国安”“智慧司法”等建设,提升风险防控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加强数据资源管控,开展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防范应对新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
(八)深化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涉邪教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落实教育、矫治、管理及综合干预措施。完善未成年人监护、涉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发挥好“普陀区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等平台作用,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人群,建立社会心理预警和危机干预疏导机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帮教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九)创新探索群防群治工作长效机制。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在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社会动员机制,拓宽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平安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丰富民主协商的形式和载体,促进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广泛、深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保障机制,努力打造规模适当、人员结构多层次、范围更广、职责分工精细、组织管理集约高效的群防群治队伍,进一步规范服务项目、运作机制,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加强以“普小安”为代表的群防群治品牌建设,打造和形成区域群防群治队伍特色,进一步提升民众对群防群治品牌的认知度,营造平安创建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要领导要履行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守护一方平安。各部门、各地区要围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考核。把平安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结合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健全平安创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纠正偏差,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健全完善与宣传部门的联动机制,善于运用新媒体引导舆论、动员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高频度、全方位、多形式地宣传报道平安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健全落实“三同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