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12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时期,也是普陀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期,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宜人,为儿童生存发展优先、环境优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根据普陀区“十一五”期间儿童发展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普陀区儿童发展水平,推动普陀区儿童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展望“十二五”儿童发展蓝图,特制定《普陀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增强政府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改善儿童优生、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发展。
  (一)主要成效和经验
  1、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良好。“十一五”期间政府加大对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受到广泛重视,通过优生优育工作,从源头上确保了人口质量。儿童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本区户籍人口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57‰、4.08‰,控制在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仅为0.16%;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为100%。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学校心理辅导室的配备率为100%。
  2、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普陀区“十一五”期间教育均衡发展为儿童受良好教育奠定了基础,3-5岁儿童入园率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入学率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也达到96%;孕期教育、0-3岁学龄前教育、幼小教9年义务制教育形成了一条龙,学校硬件投入,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90.9%、96.5%、93.5%和100%,均达到85%以上目标要求;儿童教育已基本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和运转机制,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为97.1%,达到90%的目标要求。
  3、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期间政府加大了对城市建设和交通绿化的建设,儿童居住环境得到优化;通过“平安普陀”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和食药品监督工作,加强了公共环境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在社区、学校广泛开展儿童保护和安全教育,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0.048‰。“十一五”期间区级财政向民生项目倾斜,加大对困境儿童的帮扶力度,残奥会期间,全社会关爱特殊儿童成长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十一五”期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社区配备率达100%,实现了全覆盖。
  4、形成了大儿童工作格局。“十一五”期间,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通过整合方资源,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儿童发展的大儿童工作格局。各委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围绕规划中的重难点指标,如学生视力不良率、未成年人保护、流动儿童发展等开展课题调研和实事项目;结合国际宣传日组织活动,动员社会关注“自闭症”、“渐冻人”、智障残疾等特殊儿童发展;积极引导并动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事务管理,探索建立“快乐330晚托服务”、“奇翔儿童发展中心”等,满足不同群体的儿童发展需要。
  5、推进儿童实事项目落实。“十一五”期间普陀区妇儿工委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建立“祥龙帮困助学专项资金”,帮助困难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建立了“普陀区重病大病儿童救助基金”,使大病和重病儿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帮助患儿家庭减轻经济重负,把全社会的关爱送到孩子心间。同时,普陀区妇儿工委配合市妇儿工委落实市政府儿童医院和市妇幼保健中心落户普陀工作,并已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儿童规划》部分指标依然未达标
  “十一五”期间,本区儿童视力不良率和肥胖率逐年上升,情况不容乐观,儿童牙健康依然存在隐患。本区小学、初中、高中生视力不良率分别达到38.55%、67.95%、87.54%,远远超过40%的监控目标;3-17岁儿童龋齿充填构成比也仅有23.98%,未达到35%的目标值。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婚前检查由原来的约束行为变为自觉行为,我区的婚前检查率仅为14.2%,初婚婚检率也只有21.0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儿童发展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目前普陀区儿童独立开展活动的功能性场地依然分布不均匀,无法满足儿童发展需要;男性教师比例依然不高而未达标;儿童课业负担重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网络安全和网络垃圾对儿童健康成长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家庭结构和抚养方式的变化,导致更多儿童缺失健康家庭的教育环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依然值得关注;市场上的儿童玩具、儿童活动专用设施监测力度不够,导致儿童伤害事故的发生。
  3、儿童权益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和相关法规在判例中的援引还不够,社会、学校、家庭中涉及儿童事务在决策和处理过程中,“儿童优先”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外来流动人口的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以儿童发展需求为出发点,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构建“大儿童工作格局”不断优化我区儿童生存、教育、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障、娱乐活动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发展水平,确保每个儿童都能够安全健康、全面发展、快乐成长,不断提高儿童发展科学水平。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普陀区儿童事业的发展:通过完善和优化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通过推动儿童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通过优化社会环境,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通过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关注外来流动儿童的生存与发展。
  主要指标:
  1、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控制出生缺陷发生,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6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0%以上,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8%以上;
  3、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和监测网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8%以上;
  4、中小学生在校保证阳光体育锻炼一小时,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儿童视力不良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儿童龋齿充填构成比达到40%以上;
  5、3-6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9%,义务教育阶段毛入学率保持100%,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97%;
  6、充分发挥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的家庭教育功能,新婚夫妇、孕妇、0-18岁未成年人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保持在95%以上;
  7、提高各类适宜儿童活动的场所利用率,儿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比例达到80%以上;
  8、未成年人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
  9、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提供儿童法律援助,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为100%,降低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总数;
  10、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全覆盖;
  11、关注儿童心理健康,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常识知晓率。
  四、发展重点和重要举措
  “十二五”时期,普陀区将进一步融入上海市发展大局,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环境,改善社会民生,这将为儿童的身心健康、文化教育、权益保护、成长环境、社会福利等五个方面的优先和重点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十二五”期间,以上海市儿童医院和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建成并落户普陀区为契机,充分发挥市级医院的技术和专家资源优势,迁建普陀区妇婴保健院,优化设置妇幼保健机构,提高我区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保障儿童营养均衡,推动儿童身心健康全面成长。
  重要举措:
  1、逐步增加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在全区范围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医疗设施标准化建设,配强医务工作人员,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2、在长风生态商务区建设完成普陀区妇幼保健院,配合上海市儿童医院和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落户普陀做好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3、加强优生优育宣传指导,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工作;鼓励倡导母乳喂养,开展婴幼儿喂养、防病知识以及健康知识的宣传;建立儿童健康监测跟踪和预警系统,提高儿童健康管理覆盖率。 
  4、规范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一次的常规健康体检,加强儿童身体素质和营养均衡监测;加大儿童近视、龋齿监测和干预力度,指导儿童及其家长树立科学用眼和口腔卫生习惯,有效控制儿童龋齿和视力不良。
  5、保证课间休息时间和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增强儿童身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儿童肥胖监测和干预。
  6、加强儿童心理问题预防和干预,在学校和社区开展儿童成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并对有需求的儿童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辅导。
  7、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安全监测,加强学校营养午餐的质量和安全监控;重视儿童合理、安全用药指导。
  8、开展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对青春期学生进行预防艾滋病、生殖健康、青春期保护等知识普及,关爱青春期女童,减少未成年少女意外怀孕发生。
  (二)实施优质公平的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十二五”期间,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打造教育高地,实施优质教育“圈”“链”“点”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惠及所有儿童,更好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求,激发儿童的发展潜能,努力培育具有健全人格、良好素质和终身学习能力的未来一代。
  重要举措:
  1、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进一步缩小学校教学质量的差距,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优化师资队伍。
  2、初步形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发展的幼儿教育工作格局,保障适龄儿童入园,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基本满足家长对学前教育的多层次需求。
  4、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面向社区通过家庭教育的专业人员队伍指导开展家庭教育,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家长学校”、“周末亲子学校”等阵地建设,推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形成
  5、发展特殊教育,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从事特教工作人员的素质,保障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各类专业机构为残疾等特殊儿童提供康复咨询、训练和治疗。
  6、关注外来流动儿童教育,完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教育保障机制,关心进城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
  7、完善校外教育体系,进一步发挥校外教育功能,拓展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加强儿童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儿童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丰富儿童课余生活,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三)完善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儿童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依法治区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儿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保障儿童享有参与家庭、学校、社区和文化生活的各项权利。
  重要举措:
  1、尊重儿童的自主性,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重要作用,充分听取儿童的意见。
  2、加大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力度,区、街道(镇)、居村委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儿童法律援助;开展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加强应对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训练;加强对监护人进行儿童保护法律和安全监护教育。
  3、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坚决遏制以儿童为对象的拐卖、绑架、强奸、抢劫等案件发生;加强对以儿童为对象的任何形式的虐待、家庭暴力、学校暴力现象的遏制和干预,对受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介入服务和安全庇护服务。
  4、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有别于成年人的保护,及社区矫治和帮教工作。
  5、尊重儿童隐私,维护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事务的权利;减轻儿童的学习负担,保障儿童的休闲权和娱乐权,让儿童有自主支配闲暇时间的权利。
  6、区内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向18岁以下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探索推进社会化儿童照顾服务,确保儿童的课后安全。
  7、加强对流动儿童的管理和权益的保护,为需要帮助的流动儿童提供及时的救助,为流浪儿童提供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妥善安置流动儿童的教育和生活。
  (四)建设文明、和谐社会,全面净化和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十二五”期间,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儿童产品的质量检测和监控,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健康的文明社会。
  重要举措:
  1、重视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儿童饮用水安全保障,改善空气质量,增加绿化面积,减少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废物排放,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安全、优质的自然环境。
  2、制定、完善各项质量检测标准,加大对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质量抽查和游乐设施定检力度,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3、加强儿童网络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黑色网吧,扩大“绿色网吧”点,进一步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支持儿童教育和活动的场所建设,为儿童的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创造便捷、多样、健康的文化环境。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定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校园治安防范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努力实现全体儿童的共同发展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落实市区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逐步拓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提高儿童福利服务的质量,满足儿童发展的特殊需要,支持家庭承担好抚育儿童的责任。
  重要举措:
  1、进一步发展面向孤残儿童的福利服务,加强孤残儿童康复和特殊教育工作,规范孤残儿童照料和康复服务,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的家庭收养与寄养工作水平,促进孤残儿童的社会融合。
  2、对因父母死亡、贫困、离异、身心残疾、重病大病、服刑等原因而不能提供适当照顾的困境儿童,通过政策扶持加大帮扶力度,通过依托社会公益组织,给予人道救助。
  3、通过整合政府、社会等各方资源,提高普陀区妇女儿童事务的管理能力,通过实施妇女儿童实事项目,加大儿童的保障力度。
  4、建立一支能满足儿童发展需求的社工队伍,儿童心理社工、儿童法律援助社工、困境儿童救助社工、特殊儿童康复社工等,配合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工作者,为儿童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服务的质量。
  五、实事项目
  1、探索建立“普陀区0-3岁母婴健康数据库”和“普陀区儿童视力健康数据库”
  2、迁建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3、做好上海市儿童医院配套服务项目建设
  4、注资扩大“普陀区大病重病儿童救助专项资金”
  六、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促进我区儿童的全面发展是《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委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系统、各部门的职责、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将其纳入各委员单位和街道(镇)的领导班子日常议事工作议程,并把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单位正职领导向人大述职、主管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
  2、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制、责任签约制、监测统计制、监测评估制和失职追究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实施。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增加规划实施工作的资金投入,各委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委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3、加大科研工作的力度,对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为政府做好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参加市妇儿工委设立的“儿童发展研究成果奖”,每三年评选一次,奖励儿童发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规划实施动态。
  4、加强规划的宣传力度,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对本规划的宣传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积极配合本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监测评估
  1、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委员会副主任担任组长,主要目标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由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组和普陀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组,统计监测组负责对量化指标的原始数据采取、统计人员培训、相关制度制定和制作统计监测报告;专家评估组负责汇总抽样调查情况、主观目标的评价、具体措施的评议和监测评估报告的制作。
  2、建立健全儿童发展监测系统和专家抽样调查职能,及时反映儿童发展的情况和变化,做好有关儿童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反馈和交流工作,为本计划的实施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3、完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身监督机制,在成员单位的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地方统计、专家抽样调查、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定期监察、评审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4、接受区人大、政协对《上海市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本计划的实施。
  5、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递交实施计划的年度报告,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行择点复查、重点专题评审,提出本区儿童发展年度报告。2013年进行中期评估,2016年进行终期评审。
  (三)本规划由上海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