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就业工作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12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为贯彻落实《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区就业工作深入发展,特制定《普陀区就业工作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普陀区就业工作发展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将促进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断完善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全区各类群体就业措施有效拓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初显成效,确保了本区就业局势的稳定。
  (一)主要成绩
  1、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逐步确立。坚持把“新增就业岗位”、“控制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下达目标考核责任。调整普陀区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区创业工作小组,发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全社会共同促进就业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2012年)》等区域性政策,覆盖到各类群体的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每年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增长10%左右。全区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2万个,帮助成功创业500人以上;“十一五”期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96万人,农民工综合保险参保人数14.86万人。每年都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数。
  2、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管理不断增强。完善了以区就业促进中心、3个公益性职介市场,9个街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240余名社区居委会就业援助员为支撑的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发挥“上海公共招聘网”功能,职业介绍服务全面实现信息化。形成了以一个启航工作室、一支职业指导讲师队伍、一张网格化指导地图、一份《求职导航图》和一本《点石录》为主体的“五个一”职业指导体系。依托“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了多层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
  3、重点群体就业环境得到较好改善。开展了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工作,多渠道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发挥社区“四保”、万千百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作用,期末在岗人员1.4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17万人。加强工作联动,加大政策力度,特殊群体的就业困难得到较好化解。形成了对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排摸锁定并重点帮扶机制,建立青年职业见习基地110家,在全市创新实施“青年就业启航实训基地”项目,缓解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员的就业压力。每年结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宣传农民工就业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了“天天职场”等农民工求职服务的固定场所。
  4、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初显成效。搭建了以区开业指导中心、创业者协会、开业指导专家团、街镇开业指导员专职队伍为主体的扶持开业服务网络。创新建设了“中华印务——青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汇》综合性创业资源市场”项目,绘制了《普陀区开业导航图》,印发了《上海普陀创业手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开展了“创业见习大赛”、“普陀区微型创业奖”评选等活动,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五年来,全区新建开业园区等创业园区5个,创业实训基地8个,共进行开业担保396笔,放贷总额2390万元,全区各类创业园区达到6家,可同时扶持580余家组织创业。
  5、应对危机、稳定就业的机制初步建立。为应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根据国家、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了稳定岗位、就业援助、职业培训三个特别计划,推出了“帮企业、保就业”区域促进就业措施25条,建立了全区就业状况监测月报告制度。期间,认定特殊困难企业33家,发放补贴约718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122个。
  (二)主要经验
  1、坚持区域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良性互动。“十一五”期间,全区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产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为新增就业岗位奠定了基础,为促进就业资金的加大投入提供了强大保障。同时,区域劳动力素质的提升,劳动关系的进一步和谐,也促进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2、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靠前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都为政府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政策导向、社会影响,劳动者自主择业的观念逐步形成。职业中介、人才中介机构进行优势互补,市场调节就业的模式逐步多元化。
  3、坚持发挥社区公益性岗位托底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主渠道作用。“十一五”期间,为做好就业“硬底”的托底工作,社区“四保”、万千百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规模稳定在1.5万人,每年可置换流动3000人左右,为吸纳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保障。同时,通过企业多渠道安置不同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发展了6家就业援助基地。
  4、坚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为促进就业工作开辟一条崭新的渠道。实施了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场地、融资和培训等方面扶持政策全面向初创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放。通过政府推动、政策引导,非正规就业组织经营范围逐步控制(期末组织数2504家),扶持创业重点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移,平均成功扶持1家创业达到带动5人以上就业。
  5、坚持通过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青年人员就业竞争力。创新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加强对培训质量的全程跟踪督导和评估。我区华师大、企顺两家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已经通过评估被认定为上海市A级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和质量处于全市领先地位。五年来,全区共组织培训96707人,其中中高级以上57241人,占59.19%。
  二、“十二五”时期普陀区就业工作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本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全面提升国际商贸功能的重要时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发展机遇
  1、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得到更广泛的认同。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提出了“就业优先”的执政理念,将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国家、本市、本区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社会各界对就业重要性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十一五”后期,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巨大压力,社会各界对就业的更加重视,为“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本区全面提升商贸功能为扩大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十二五”期间,本区将初步建成“国际商贸承载区”核心功能框架,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科技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产业集聚区的形成过程中,将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尤其是适合广大青年人员“体面”的就业岗位,这有望为我区就业工作创造一个比较良好的宏观环境。
  3、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有利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目前,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制度,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环境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渐成体系,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特别是在应对金融危机对就业冲击的过程中,初步形成了应对经济大幅波动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体系和就业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多层次的稳定和促进就业机制,这为做好“十二五”期间的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面临挑战
  1、就业总量矛盾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十二五”期间,受国际国内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和本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本区经济发展速率可能有所放缓,创造的就业岗位也将有所减少。而同期,预计全区每年新增加劳动力约7500人,就业总量矛盾不容忽视。同时,“十二五”期间,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过程中,劳动者技能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
  2、部分群体的就业矛盾可能更加突出。由于职业技能不足、职业经历缺乏、就业期望过高,青年及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原在岗职工由于年龄增大、就业竞争力减弱原因而失业,预计全区每年约有2000余人新增为就业困难人员,特殊人群的就业安置依然困难,就业托底安置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等逐年上调,公益性岗位方面的促进就业资金投入需求逐年上升。农民工就业面临新的矛盾,由于技能素质和工价偏低等原因,招工难和求职难的现象并存。
  3、创业环境仍不够理想。近年来市、区集中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使融资难、场地缺、能力弱等创业瓶颈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从整体上来看,本区的创业环境仍不够理想,创业成本较高、创业风险较大,创业氛围和创业文化较弱,市民的总体创业活跃度不够,创业对于就业的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经营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部分创业者,还无法适应企业化规范管理的要求,引导组织转制难度较大。
  三、“十二五”时期普陀区就业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确保本区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条件;倡导正确的择业观念,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兼顾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就业工作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就业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惠及广大劳动者。要以劳动者的需求为导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要以公平为原则,确保城乡劳动者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要以“保基本”为原则,创造公平、有序的人力资源环境,为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要以改善民生作为转变方式的立足点,通过普遍提高劳动力素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要可持续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
  (三)发展目标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就业规模,完善硬件设置,强化政府托底,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我区促进就业工作重点人员从以4050人员为主向以青年人员为主、就业困难人员安置以公益性岗位为主向吸纳渠道多元化、就业服务对象以本区劳动力为主向兼顾农民工、扶持创业模式以非正规就业组织为主向中小企业发展为主、就业技能培训以解决就业为主向改善区域劳动力资源结构等5个方面发展。
  四、“十二五”时期普陀区就业工作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为保障就业工作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应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就业保障体系建设,搭建就业援助、青年见习、职业培训、创业实训和创业孵化等“五个就业特色基地”;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巩固就业援助、就业指导和开业指导员队伍,发展心理咨询和就业信息员队伍,发挥好“五支就业服务队伍”作用。
  (一)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1、落实促进就业责任。把促进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的执政理念,完善以控制失业、扶持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责任体系,确保促进就业目标的分解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指标,确保有效落实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2、就业经济协调发展。在制定涉及全区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将扩大和稳定就业作为重要因素。在建设“现代化商贸普陀”的同时,要注重扶持对就业拉动明显的中小企业,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招商引资时,要适当引进一定数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3、健全促进就业政策。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2012年)》,促进就业和创业。2013年起,修订并实施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大政策支撑力度,注重实效性,使区域政策起到促进就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两方面积极作用。
  4、依托社区促进就业。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为抓手,根据市、区政府的要求,利用好相关政策,鼓励建设社区就业服务、创业孵化等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基础设施。发挥各街镇区位和资源优势,依托区域企业、事业单位,广开就业门路,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强化政府托底责任,进一步增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服务。
  5、形成大就业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就业服务、新增就业岗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促进就业法律、法规,指导好就业政策的具体实施。引导劳动者认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为就业的市场化、法制化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
  1、加快培育创业主体。鼓励青年、高层次人才等具有创业能力与活力的群体自主创业。在区内高校以及中专职校设立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教育,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积极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舆论氛围。树立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拓展创业项目领域。结合本区产业发展定位,重点研究信息、环保、创意和服务性产业,社区老年人服务为重点的老龄产业,以及适合现代社会和大城市的现代商业、现代物流等行业,推荐一批适合青年创业的项目,引导创业者抓住机遇进行创业,提高区域创业的整体层次。
  3、健全创业服务机制。实施第二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完善政策扶持、培训、服务等“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区开业指导中心为主,汇聚创业者协会、《创业汇》、创业专家智囊团、创业信息平台等各方资源,加强信息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的创业公共和社会服务。
  4、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在创业资金方面,完善贷款担保运作机制,扩大贷款规模,建立风险基金,给予贷款贴息等,缓解“融资难”问题。在创业场地方面,支持发展政府主导的开业园区、市场化运作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创业园区,给予建设费用、初创期房租等方面补贴。在创业能力方面,扩大创业实训基地规模,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
  5、引导非正规组织转制。进一步压缩经营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营范围,鼓励以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形式实现创业。引导现有2400余家经营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顺利转制,对转制成功的,给予一次性转制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方面的支持。
  (三)提升区域劳动力资源素质
  1、整合各方培训资源。加强就业、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方培训力量的分工协作,完善企业主导、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培训格局。落实好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补贴培训机制,适时调整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劳动者个人提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注重培训连通就业。坚持以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失业人员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对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开展定向培训或每年一次的技能等级培训。对在校大学生,继续实施“双证书”制度,鼓励开展就业前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培训后一定时间内实现就业的,给予培训机构培训效果奖励。
  3、鼓励开展在职培训。结合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的运用,引导行业和企业组织开展在职培训,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对在岗的外来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相结合的培训。提升职业技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帮助在职人员提升技能素质稳定工作岗位并有所发展。
  4、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拓展高技能人才培养领域,完善多元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模式,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制度,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5、提升职业培训质量。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质量监管和社会监督,开展培训质量诚信评估,重点扶持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推进诚信等级B级机构向A级机构发展。严格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全区培训机构总体保持在40家左右。
  (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1、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继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实施以人为本的细分化服务方式。强化职业指导,转变劳动者尤其是青年人员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2、培育社会服务资源。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和公共人才服务的互补优势,实行专业化分工,促进一体化运作。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探索研究相应的政府补贴办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中介行为,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3、加强就业信息管理。信息系统支撑平台对各项业务、服务人群、信息系统功能、管理服务机构网络的应用实现全覆盖。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设各类专业人员、人才储备信息库,及时为区域企业用工输送匹配的人才。
  4、发挥职业见习作用。巩固青年职业见习基地规模,加强职业见习与新产业、新职业发展的结合,加强“灰领”岗位见习领域的开拓发展。注重见习后的实际效果,加强见习基地的评估和考核,优胜劣汰,进一步提升见习基地的整体层次。
  5、完善就业监控体系。不断完善各项登记备案制度和调查摸底制度,加大社区和企业定点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化、全方位的就业形势动态监控系统,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五)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
  1、推动青年自主择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加以推进。继续推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项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坚持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排摸、锁定和重点帮扶制度,推进我区青年就业启航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
  2、安置困难人员就业。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公益性劳动组织管理模式,稳定社区“四保”等公益性岗位规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各类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建立比较集中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基地,促进特殊群体人员就业。明确就业托底责任,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3个月内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在确认后1个月内实现至少一人上岗就业。
  3、援助残疾人员就业。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完善残疾人就业托底力度,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4、加强外来人员服务。发挥农民工联席办公室功能,做好农民工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平台建设,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机构,并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区域建立街镇、社区农民工就业服务站。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引导农民工合理流动。
  5、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的功能,保障失业人员在再就业过程中,能按规定享受到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协保人员,给予就业岗位、社会保险费补贴,鼓励他们灵活就业、自主择业。
  (六)促进劳动关系规范和谐
  1、完善预警和处理机制。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系统,及时掌握失业、裁员、欠薪欠保等人力资源市场信息。采用行政指导、居中调解、主动监察等方式及早介入,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法院的联动,完善群体性案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2、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逐步形成主体清晰、程序规范、方式多样、实效明显的多层次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注重发挥工会和企业代表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指导开展集体协商,指导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范围。
  3、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在部分工业园区建立实体性调解组织,实行自主解决纠纷机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调解前置机制,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完善仲裁机构管理机制,制定标准化规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队伍素质。完善案件处理程序,建立争议分类处置、快速处理和突发案件及时干预等机制,力求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
  4、提高劳动监察效能。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监察与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工作思路,加大对单位规范用工的指导力度。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全面实施分类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妇女权益保护等问题。
  5、调整万人项目体制。按照“区分情况、分别调整;购买服务、管办分开;任务下沉、规范管理;聚焦重点,政策配套”的总体思路,促进现有“万千百人就业项目”管理体制的调整,推动协管类公益性劳动组织整合与转制,提高队伍的运作效能。涉及增加区级财政支出的,予以资金保障。
  五、“十二五”时期普陀区就业工作发展的保障措施
  1、加强区域就业统筹。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进一步发挥区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创业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明确各自的职责,形成各部门之间联动,共同促进区域就业发展。
  2、加大就业研究宣传。加强促进就业工作领域的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针对就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工作研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和新闻媒体的合作,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宣传力度,引导动员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我区就业发展。
  3、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大促进就业服务硬件设施的投入,为我区促进就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促进就业资金财政投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和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比增长,每年增长幅度不少于10%,以保障各项政策实施。对建设本区级或街镇级有利于促进就业发展的实事项目或重大项目,经申报审核,由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支撑。
  4、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确保街镇就业服务的队伍稳定、人员固定。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大规模培训各级干部和专业技术队伍,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促进就业干部队伍。开展行风政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践“六个一”服务承诺,不断提高就业公共服务水平。
  5、加强规划的落实和评估。将规划的实施与各部门、各街镇的年度计划目标相结合,使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将规划确定的“十二五”主要目标纳入各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逐年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做好规划执行情况的定期监测和评估。加强督察工作,2013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2015年进行一次终期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