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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2025年07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2025年6月,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开展《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5年6月25日,邀请周建国(上海市水文行业协会会长)、胡龙(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陈嫣(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等专家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书面论证,《普陀区排水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评审报告》及专家意见反馈情况(附后)。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决定》有关要求,系统治理排水瓶颈问题,提升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加快建成与超大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城镇排水管理体系,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府〔2025〕24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做好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5〕133号)相关要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在坚持“五个不变”和“五个统一”的原则,结合普陀区实际,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普陀区排水体制改革工作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普陀区排水设施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加快建成与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镇排水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二)可行性
《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总体符合《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改革目标与市级改革目标契合,改革具体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合理、清晰。前期,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已按照市水务局要求,与上海城投集团以及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城运中心、区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就改革相关工作进行充分对接,结合市、区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对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完善修改,确保改革方案可实行、可落地。
(三)科学性
当前上海城市排水管理工作重心从设施建设向运行管理转变、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现有市、区两级管理的排水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根据全市排水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普陀区全域属于市属污水处理片区(石洞口、竹园、白龙港三大片区)范围内,区内所有公共排水设施应交由上海城投集团进行一体化运维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推动降本增效。
三、具体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关于基本情况。建议进一步设施、设备细化分类,补充设施数量、管理主体以及合同、涉水人员等相关信息;
2、关于改革目标。建议与水务局2025年133号文保持一致。
3、关于改革原则。建议删除。
4、关于改革任务。建议就工作机制、合同履行方式、人员移交标准、过渡期专项任务、档案资料核验、应急预案修订、大中修管理流程、感知体系建设、泵河联动机制、热线信访处置、其他配套政策等改革原则和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
5、关于组织保障。建议在领导小组中增加市排水中心。
6、其他建议。补充移交设施、合同清单;把“职责分工”调整到“改革任务”后。
以上建议均被采纳。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