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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及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5年底,主动公开行政公文12件,包括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年工作计划、政策文件等;完成《普陀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指引(2025年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的全过程公开工作;发布医保政策问答、政策图解等便民信息73条;发布2025年度局本部及下属基层单位部门预算、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90条;及时公示年度普陀区长护险定点居家护理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估结果;根据工作调整及“三定”规定,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机关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情况;根据工作进展,动态更新医疗救助、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件,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更新完善普陀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对“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开栏目、“普陀医保”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更新维护,及时有效传递医保资讯。深化“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开发“普小蓝”智慧客服并嵌入“普小蓝医保服务码”,推动线上线下阵地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的精准度与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2025年度区政务公开季度评议调查报告和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相关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医保政策宣传解读的针对性有待加强,政民互动机制仍需健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着眼不同群体多样需求及多元偏好,运用小品表演、政策问答等互动性强、沉浸度高的方式开展宣传,推动政策宣传更接地气、更入人心。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医保政策宣传,深化线上线下阵地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政策传播效率与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5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聚焦医保民生政策,推出“局长讲医保”政策宣讲视频,打造“年轻不是免病金牌”医保宣传作品,“小蓝有约·真如您意”政府开放活动,充分发挥公开促宣传、优服务的多元功能,推动医保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二)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举措

在落实原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的基础上,将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并参与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机制前置至公众参与环节,通过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与企业代表围绕《普陀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指引(2025年版)》文件内容开展“面对面、点对点”互动交流,精准回应企业关切,进一步拓展了政民互动方式,有力保障了决策质量。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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