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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0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s://www.shpt.gov.cn)进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电话:52820889,地址:普陀区同普路602号5楼。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府办的指导帮助下,结合投资促进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和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顺利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和目标。

现将区投促办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25年共制发公文18件,主动公开18件,主动公开率为100%。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区投促办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要点;“两会”办理信息,2025区投促办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其中主办1件,会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14,其中主办2件,会办12件。所有提案均已办结并主动在上海普陀政务网站上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意见政策及政策解读;年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区投促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做好行政公文公开管理,分类细化公开事项,准确选择公开属性,及时调整已失效或变动较大的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整体联动。区投促办重点工作领域的政务公开主要通过上海普陀政府网站进行主动公开、“投资普陀”微信服务号发布推文、印发政策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实现。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政务公开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化、规范化开展,一年来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投促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行业和公众服务;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虽然已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但在具体操作上还应不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不断加强与投促办核心工作相结合,丰富公开的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1.牵头召开“双周”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一体化专班会,通过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并沟通重点项目动态、全区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招服一体化推进情况,综合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尽快产税。

2.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通过常态化走访机制,与企业沟通对话,真正做到“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强化重点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构建区领导定点联系、大招商责任单位持续赋能、街镇属地化服务的三级服务专员体系。倡议采用“十聊”工作法与企业做好对接服务。同时,全面推行企业服务“三习”制,走访前“预习”企业基本情况和行业赛道,调研中“学习”企业经营之道和产业发展趋势,并“练习”实践解决企业个性问题,研究化解共性问题。

3.初步建成“E企行”招商服务一体化平台,其中载体服务和平台企业服务模块进入运维阶段。在企业服务方面,平台创新建立“走访-收集-分办-反馈”的闭环流程,采用“红黄灯”提醒创新机制和“1515”响应机制。平台正积极推进数据融合与企业智能画像系统建设,已开发数据驾驶舱、工作台、招商服务、载体服务、企业服务、政策服务和系统管理功能等核心模块。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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