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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1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s://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7607。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和普陀区关于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2025年度,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紧密围绕区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扎实有效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计制发公文11件,其中主动公开公文10件,主动公开率90.91%。“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子栏目。“重点工作”栏目下的版块于今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版块包括“生态环境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污染防控”“环境状况”“宣传教育”“执法与听证”,相关信息均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共受理申请4件,办结4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4件申请均为在线申请。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并维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步完成公文备案;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及时受理、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动态调整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括局网站、“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及“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微博。2025年度,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财政资金信息、普陀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人民群众关心的信息,快速响应、及时答复网站咨询、新媒体留言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

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有序推进。同时,按规定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按时完成门户网站通报问题的整改,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度工作中存在文字表述不规范的问题,主要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思想认识与能力建设;具体负责同志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注重日常积累,通过常态化的学习和实践,掌握规范的文字表述方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管理平台文字检测功能,做好信息发布前的文字检测,有效提升了文字检测的精准度和效率,确保文字表述严谨规范。

(二)2025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度,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存在偶尔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做好建设美丽普陀等工作情况的公开。持续推进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污染防控、环境状况、执法、普法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绩效,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更新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目录,便于公众了解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状况。具体负责同志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并及时将培训精神传达给相关业务科室。高质效答复网站留言,并将其中有代表性的内容加入知识库,便于后续利用。持续加强新媒体运营,积极推进阅办联动、政府公报等工作的开展。

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信息公开,本年度有1件重大行政决策《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1件重大行政决策《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完成3件政协提案“关于深化‘半马苏河’品牌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推进造币厂地块更新改造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提升‘半马苏河’品牌效应,展现苏州河世界级城市滨水区的独特风范”的答复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托政务直播间,围绕“《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介绍”主题开展政策公开讲。8月承办普陀区“政府开放月”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之“信用赋能绿色发展・差异化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代表近距离触摸生态环保工作的脉搏,为企业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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