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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095号,邮编200333,电话:52761777)。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公开质效。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文件8件,及时发布2025年度部门预算、2024年度部门决算等重点财政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9件,其中当年新收17件、结转上年度2件。截至年末,19件申请已全部办结。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1件,因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办结13件,按规定作其他方式处理5件,办理流程规范,并予以及时回应。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梳理并优化我局主动公开目录,严格遵循法定公开范围和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事前研判、事中处置和事后复盘机制,精准对接群众诉求,提升回应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7·15城管公众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为载体,聚焦民生关切的执法领域重点事项,系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成效展示等活动。通过多元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引导公众深度参与,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

5、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核心职能,健全完善全流程审核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持续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4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2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15

4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公开形式相对单一,需进一步拓展形式多样的公开方式。

2、改进情况:培养各中队专业的信息员队伍,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将政策解读与解决群众实际诉求相结合,善于用群众语言开展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提升与公众沟通的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落实工作要点情况:拓展互动平台载体,依托社区工作室搭建执法公开联络点,安排专人驻点解答群众执法相关咨询,提升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晓度与理解度,推动执法工作落地见效。

2、创新工作情况:拓展“精准普法与前置服务”品牌效能,持续做优“工地服务管家”法宣品牌,送法上门,指导相关单位规范施工,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3、收取信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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