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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背景介绍

2025年08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制定背景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普陀作为上海连接长三角的“西大堂”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承载区,把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举全区之力主动扛起“始发站”的担当,努力打造标志性的成果,力争把普陀打造成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的“引力场、智汇源、创芯孵化器和服务中心”。

结合本区实际,经征求沿沪宁相关城市、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和专家等意见,区科委形成了《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标是为激发沿沪宁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结合沿沪宁相关城市的实际需求及工作开展的现实需要,区科委计划将原武宁创新共同体专项政策升级为沿沪宁专项政策。此前,原武宁创新共同体专项政策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基于此,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决策的起草过程

区科委通过牵头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专家座谈会,在延续去年武宁创新共同体专项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普陀区及沿沪宁相关城市实际需求,起草形成《普陀区关于加强沿沪宁协同创新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征求沿沪宁相关城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局等单位意见建议后,对政策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政策文本。

四、决策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聚焦强化创新源头供给、深化跨区域协同联动、培育硬科技创业主体、优化创新要素配置与开放生态,设计了七项条款: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支持联合技术攻关、实施科创企业“种子计划”、支持跨区域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资源共享、支持建圈强链、支持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及重大跨区域项目。扶持对象为依法设立、信用良好、符合产业导向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及服务机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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