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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关于《普陀区关于律师参与 “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合法性审查结果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合法性审查时间

合法性审查结论

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编号

《普陀区关于律师参与 “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5年10月

经审查,未发现该决策事项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

普府办决审字〔2025〕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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