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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解读】《关于普陀区律师参与“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实施细则》政策预公开解读
2025年04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为提升“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工作成效,建立规范、科学、客观、公正的“三所联动”律师工作评价管理体系,区司法局制定《关于普陀区律师参与“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现就《实施细则》作如下解读:
Q1:什么是“三所联动”机制?律师如何参与?
A1:“三所联动”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方协作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律师可通过以下形式参与:
1、签约成为“三所联动”专职律师;
2、担任街道(镇)或社区法律顾问;
3、以辖区优秀律师或专家库成员身份参与。
Q2:参与“三所联动”的律师需满足哪些条件?
A2:律师需符合以下资格: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勤勉敬业;
2、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近5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市律师协会作出的行业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信息良好;
3、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和政府工作规则,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三所联动”工作职责;
4、身体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5、能够自觉遵守其他“三所联动”工作管理的相关制度。
Q3:律师在“三所联动”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A3:律师需履行以下职责:
1、值班接待:每周在派出所调解室值班至少2个半天,提供法律咨询;
2、矛盾调处:协助民警和调解员化解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
3、首问负责:首次接办案件需全程跟踪,不得中途转交;
4、宣传总结:配合案例报送,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5、法律援助:协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Q4:律师参与调解时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A4:严禁以下行为:
1、泄露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炒作有关案件,支持、唆使、组织当事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
2、收受当事人不当利益,与当事人发生可能影响自身廉洁的交流活动;
3、利用参与“三所联动”工作便利违规承揽业务;
4、办理与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5、实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行为。
Q5:律师如何保障调解的公平性?
A5:律师需做到:
1、保持中立立场,平等对待双方;
2、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意见;
3、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5、遵守保密原则,不公开调解过程和协议内容。
Q6:律师参与调解有哪些保障措施?
A6:保障包括:
1、场地支持:派出所提供调解室及办公设备;
2、专业培训:司法局联合公安分局开展法律实务培训;
3、经费保障:专项经费支持签约律师及律所;
4、激励机制:评选优秀律师典型,优先推荐评优。
Q7:如何考核律师的调解工作?
A7:考核指标包括:
1、“三所联动”调解矛盾纠纷数;
2、“三所联动”法律咨询数;
3、“三所联动”调解成功率;
4、“三所联动”案件律师全程跟进率(全程跟进调处的案件/所有调处的案件);
5、律师收到有责投诉数。
Q8:律师退出机制的触发条件是什么?
A8:以下情形将清退律师:
1、多次收到有责投诉的或履职不力,未能完成本实施意见第三项工作职责,考核测评结果较差的;
2、违反本工作规范第四项第三款、第四款明确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3、因健康状况、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的;
4、其他不宜继续参与“三所联动”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