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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外聘法律顾问的决定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结合本区实际,经公开选聘和择优录用,现决定聘任下列12名人员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第五届外聘法律顾问:

一、法学专家(2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江利红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世刚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律师(10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朱宇晖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  旭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  宁    上海坤澜律师事务所主任

江  卫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伟东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振宇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顺华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金冰一    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宗新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兴发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主任

聘任期限自2026年2月至2029年1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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