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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桃浦地区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50199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06日
发文字号:
普府〔2025〕11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21〕13号)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明确桃浦地区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如下:
地区 |
土地使用权基价 |
价格补贴 |
桃浦镇 (集体土地) 地区 |
1440元/平方米 |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30% |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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