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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普陀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的通知
2008年09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各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2007年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情况,参照《关于成立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的通知》的精神,成立普陀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民政部、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评估的评估指标体系,负责全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指导,区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三A级社会组织的评定和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推荐申报四A、五A级社会组织的评定。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曹道云 区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倪 辉 区民政局副局长、区社团局局长
委 员:方 坤 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包永进 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吴登云 区社团局副局长
王伟峰 区公安局国保处副处长
王志成 区纪(监)委监察综合室正科级纪检员
雄雪琴 区文明办副主任科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普陀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作为评估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社团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社团局局长倪辉兼任,副主任由社团局副局长吴登云兼任。办公室负责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工作人员的组织和指导,具体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OO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