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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2025年09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为进一步健全超大城市行政区应急体系,完善本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体制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筑牢美丽普陀建设的坚实安全底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应急预案》作如下解读:
一、《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进一步完善本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体制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由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普陀区委、区政府应对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以及在本区行政区域外发生且本区受到影响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指导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本预案定位为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区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行动依据。
二、《应急预案》所指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如何认定?
本预案所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海洋、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海洋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核与辐射事故、空气重污染、船舶污染事件等的应对处置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或规定执行。
三、《应急预案》的执行部门包括哪些?
在区城运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设立区生态环境专项指挥部,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动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据局、区人民武装部、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
四、《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措施如何分级?
根据《应急预案》,按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区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由市级决定,市级启动涉及本区的应急响应时,本区启动相应区级响应,按照市级指令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四级应急响应由区生态环境局提出启动建议,报区生态环境专项指挥部负责同志决定。必要时,区城运应急委主任可以直接决定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如何保障?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按规定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