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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意见(草案)》政策预解读

2025年12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为什么制定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上海市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4〕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 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25〕11号)等文件精神,以创新驱动、市场导向、系统推进为原则,加快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发展生态,提升服务能力,实现普陀区科技服务业规模增长和质效提升,现结合普陀区产业特色,制定本实施意见。

2、制定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意见的依据在哪里?

政策依据包括《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上海市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4〕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 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25〕11号)等。

3、普陀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意见(草案)适用扶持对象有哪些?

适用于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科技服务业导向、创新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和机构。

4、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资金如何申请?

项目申请单位可以根据由区科委编制的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申报指南提交申请。具体途径:可以通过区投促办、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发布的信息或自行关注普陀科技网站、“普陀科技”微信公众号。

5、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围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推广、工程技术、科技咨询及其他科技服务等重点领域。

6、研发科技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的支持方式有哪些?

主要为资金支持方式。

7、对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集聚的企业有哪些扶持?

对聚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等科技服务业相关领域,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分三年拨付;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年限不超过三年;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新购房款的2%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分三年拨付。租房和购房资助不重复享受。

8、对头部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扶持标准是怎样的?

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等在区内设立各类研发机构,投入运营且带动相关领域产业集聚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9、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合作可以获得什么支持?

鼓励相关领域企业或机构自主开展或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或共性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应用,可按项目实际投入的30%以内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10、对于企业加大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如何支持?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等研发经费年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及以上的,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资助,同一企业累计不超过3次。对企业参加国家、市、区创新挑战赛事等活动,并揭榜将相关技术需求和场景应用转化落地的项目,可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11、对专业机构有什么扶持?

对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成果挖掘、价值评估、成果对接、技术交易等服务的专业机构,可按服务绩效,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对有一定组织运营能力的相关领域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人才培训(实训)基地等运营机构,具有产业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集群发展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拨付。

12、对科研成果展示有哪些扶持?

对租用场地集中展览展示企业自主研发成果的企业或载体,可按场地面积房租、展览展示设计、经(运)营维护等实际发生投入的50%以内比例,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13、企业积极参办会展活动能获得什么支持?

对举办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峰会、论坛、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具有带动示范效应且促进区域产业集聚的,可按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对参与具有影响力的相关产业峰会、论坛、展览会等活动,对参展单位可按活动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搭建费等费用的50%以内比例,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15、重大专项或科技成果落地可以享受什么扶持?

对承担国家、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机构)和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可给予专项资助。

16、对虚假申报、骗取扶持资金的企业或机构有哪些处理方式?

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或机构,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或机构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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