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事项名称

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幼升小、小升初)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

(三)上海市、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入学条件

(一)幼升小: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小升初: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本市户籍需跨区到普陀就读的五年级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就读的五年级学生。

四、办理流程

(一)幼升小

1. 信息登记: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以及办理过缓学申请或符合条件的超龄儿童,可在区指定信息登记点进行信息登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收到登记成功的短信通知。

2. 公办或民办报名: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如果选择民办小学报名,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民办小学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从“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入学信息进行比对。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补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4. 民办小学录取:民办小学录取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录取。如学校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当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录取结果产生后,以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访问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5.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对还未被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信息与“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进行比对。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补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6. 公办小学录取:按区域招生政策安排公办小学,经学校验证通过后,向家长发送入学通知。

(二)小升初

1. 信息核对: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更正;本市户籍需跨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在原就读学校进行信息核对,网上完成跨区申请;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就读五年级学生可在区指定信息登记点进行信息登记。

2. 民办初中报名:家长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民办初中报名,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民办初中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 民办初中录取:民办初中录取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录取。如学校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学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录取结果产生后,以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访问教育局官方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4. 公办初中录取:按区域招生政策安排公办初中,学校向家长发送入学通知。

五、办理时间

具体时间以当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为准。

六、咨询电话

13564789705 (幼升小)

62601550    (小升初)

七、监督电话

52564588-7657、7677

 

附件: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流程图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