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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曹杨八村127-138号、145-149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917209188《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2〕7 号文核发沪普建(2022)FA31010720220008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申报面积重新核算及居民需求,你单位申请规划许可证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筑高度及层数:134-135 号、148-149 号建筑高度调整为 15.62 米;127-129 号、132-133 号、146-147 号建筑高度调整为 18.61 米;145 号取消加层,建筑高度由 17.95米调整为 15.62 米。

2、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调整为 19828.78 平方米。其中,原建筑面积 13283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调整为 6545.78平方米(其中电梯面积 269.61 平方米)。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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