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变更白玉路(光复西路-宁夏路)道路改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317176386《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22号文核定沪普书(2024)BA310107202400784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对选址意见书依申请变更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由“17479.3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调整为“17106.33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拟建设规模中道路长度由“全长约828米”调整为“全长约812米”。

3、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范围图相应调整。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22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9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