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25年12月26日就起草编制《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普陀区2025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26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以下分别简称《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部分人大代表等作了专题汇报。2025年12月29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研究提出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经认真研究,区财政局对报告及草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报告。一是在《预算报告》中“落实区人大审查和批准预算情况”部分增加关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及投向情况相关内容,即“全年投入1.13亿元,系统优化‘1+N’人才政策体系,持续做强‘才聚普陀’品牌,完善多层次人才居住保障体系,通过赛事举办、资金支持与服务优化,筑牢区域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与2025年预算报告列明的重点投向相呼应。二是进一步细化债务数据披露,在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部分,对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的构成进行细化,分别补充说明其中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的下达金额。三是进一步解释四大重点培育产业情况,同时对大宗贸易相关投入的内容和效果进行补充说明。四是对部分标题进一步优化完善,如“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线,优质均衡暖民心”“把牢科学财政方向标,财政管理上水平”,实现精准用词。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进一步修改社会事业建设和城市维护项目表,对表中相同项目名称进行合并,准确反映项目投入情况。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