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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6年03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普陀区审改办《关于报送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普陀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市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中涉及我局职能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均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公开办事指南,使群众可以方便、及时、准确了解办理行政许可信息,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继续推广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对低风险食品生产的行政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审批,有效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全年办理行政许可量为47324件,其中全程网办量为31377件,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并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规范涉企检查的要求,全面使用“检查码”,对照“无事不扰”、“无感监管”清单,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不断强化有效监管。

(一)推进跨部门监管工作

根据《上海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事项)清单(2025 版)》要求牵头制定餐饮、机动车检验机构、大型游乐设施、医保定点药店、动物诊疗机构等领域联合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加强多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监管频次。

(二)加强重点安全领域监管

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制定重点领域监管方案,推行“线上+线下”协同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实现监管标准化、规范化。

(三)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投诉举报开展调查处理。进一步拓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四、改革创新情况

2025年,我局在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举措,提升审批和监管效能。

(一)高效推动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运行体系,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专门窗口,一窗受理、多部门并联审批,实现环节再优化、材料再精简、时间再压缩,切实解决群众“多头跑、反复跑”难题,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推广“普惠云址”应用

我局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8.0版的有关工作要求,推广应用普陀区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普惠云址”,依托数据核验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实现住所管理方在线申报地址入库,经营主体住所材料免提交,登记便利度大幅提升。截至年底,已有入库房间数7700余间,累计入库面积达45万平方。

(三)实施各类许可远程核查

在“一网通办”平台‌正式上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远程帮办功能‌,对于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管理、自制饮品制售等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低的经营项目,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实现线上图纸预审、‌远程视频核查、‌线下无缝衔接的高效办理,通过数字化手段为审批提速增效。

(四)推广数字化智慧监管

建成普陀区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信息系统,通过AI违规抓拍、自主开展在线巡查等方式,对高风险餐饮单位探索开展食品安全非现场监管,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非现场监管技能比武活动,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项目成果,获评市局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勇当市监先锋”主题立功竞赛优秀项目成果三等奖。

五、监督制约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接受内部外部对行政许可办理、批后监管等行为的监督。

(一)严格开展内部监督

我局强化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思想站位、加强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对许可和监管开展的各类检查监督。

(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心声,及时联系相对人了解诉求,解答法律和政策上的疑问,解决遇到的困难。

(三)积极回应司法监督

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司法判决书,按时办理复议意见书、检察建议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行政许可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2026年市区两级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要求,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营商服务效能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一) 持续优化市场准入

进一步推动普陀区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普惠云址”优化升级,为企业登记再减材料、再提效率。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拓展网上审图、智能绘图等线上服务事项,推动市场准入服务从“快办”向“优办”升级,持续提升企业办事体验感。

(二)持续提升执法监管质效

认真研判涉企检查的必要性、合理性,严格把控检查对象和频次,杜绝重复检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整治“内卷式”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行为,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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