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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财政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6年03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普陀区2026版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的编制内容,普陀区财政局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法人信息事项中,我局有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对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工作,进一步优化“一网通办”办事流程,提高代理记账行政审批服务效率,顺利完成本年度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督管理工作。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度,通过“全国代理记账系统”申请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机构共10户,依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内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共批准10件,均为全程网办件,并已在区“双公示”平台中公开办理结果。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我局对照办结时限要求、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均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受理、按时办结,且依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5年,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以及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我局实施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1、根据《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对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在2个月内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2025年我局对新增10户代理记账机构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全覆盖检查,要求机构提交专职从业人员和业务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后对所缺材料一次性告知机构并要求在2个月内补齐。
2、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一是虚假承诺检查:根据要求,对本区在2025年5月31日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进行梳理,并要求机构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经查,告知承诺机构共2家,均已按要求提交相关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内容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二是无证经营检查: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无证经营机构实施专项检查,涉及机构共6家,经查,6家存疑机构中实际存在问题机构2家,两家机构均满足代理记账许可证设立条件,已于8月底前完成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办理手续。
3、根据《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 2025 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5户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落实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改革创新情况
我局积极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模式,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按照区审改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完成办事指南修订更新。同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分类监管制度,依据检查情况动态调整分类监管等级,不断强化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诚信档案,切实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市场秩序。
五、监督纠正情况
我局不断强化日常备案与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备案,每年6月底前完成全区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审核工作。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制度文件,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通过政务平台、一网通办等渠道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及投诉窗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2025年度,未收到涉及行政许可、批后监管等相关事项的投诉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需要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行业动态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做到严把行业准入关口,定期核查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社保缴纳等信息,对存在违规问题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