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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普人社职培许字第20250054号)

2025年12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志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你单位申请新增培训项目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相关规定,准予开设供应链管理师(三级)、全媒体运营师(试听运营)(三级)、全媒体运营师(创意策划)(三级)、全媒体运营师(流量运营)(三级)、全媒体运营师(直播运营)(三级)、全媒体运营师(数据分析)(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三级)培训项目。

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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