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普人社职培许字第20250035号)
2025年08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新世纪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申请场地变更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相关规定,准予开办,办学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930号20幢A401室,A405-407室。
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