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普人社职培许字第20250026号)
2025年06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榕合堂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新增保健按摩师(四级)、保健按摩师(五级)培训项目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其未满足该项目设置标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相关规定,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本认定决定生效。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