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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公告(普催公告[2026]002)
2026年09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黄开付:
本机关于2026年5月12日对你非医师行医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普第2220260004号),但你到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普人员催[2026]013号催告书,要求你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上海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540弄30号207室)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详见http://www.shpt.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公告联系人: 周何信、房魏 ,联系电话: 52829766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0日
附件:
催告书(普人员催〔2026〕013)
黄开付:
本机关于2026 年5月12日公告普第222026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缴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但你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上海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人:周何信、房魏,联系电话:52829766,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540弄30号207室。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若逾期仍不履行本通知,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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