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普陀区苏州河岸线公园(一期)工程调整(第三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普陀区苏州河岸线公园(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普绿容建〔2025〕3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我委普发改投〔2020〕82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项目代码:31010769416662920181A3101002),以普发改投〔2021〕107号文批准该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以普发改投〔2024〕81号文批准该项目调整(第二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现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再次进行调整。

二、该项目建设范围为东至老真北路,南至苏州河,西至规划真光路,北至规划光复西路,用地面积约9213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本次调整内容为:(1)原方案中4栋建筑调整为3栋,建筑单体方案优化,建筑占地面积由1840平方米下调至1329.17平方米;(2)机动车停车数按新规核定,由92个增加至140个;(3)公园整体指标受到贯通工程、停车位、建筑等因素影响,整体布局有所调整。

三、该项目总投资概算调整为1151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95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10万元,预备费544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