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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长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筑部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主送单位: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项目名称

普陀区长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筑部分)

项目代码

31010769416662920241A3101002

项目(法人)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规划依据(经上海市、区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等)

《普陀区绿化建设和市容景观提升“十四五”规划》

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强化公园服务功能,整体提升园区品质,激发区域活力,同意实施普陀区长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筑部分)。

项目建设地点(四至范围、起讫点)

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东至枣阳路,南至大渡河路光复西路,西至大渡河路,北至怒江路。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6344平方米,新建、改造及修缮建筑建筑面积约861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拆除工程、新建工程、改造工程、修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安装工程以及室外总体工程。

项目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匡算1292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02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27万元,预备费616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并争取市级补贴资金。

项目审批部门意见

予以批准,同意该项目采用代建制。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建设方案,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

抄送

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审计局。

告知事项

1、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2、项目(法人)单位凭批复表分别向规划、土地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审批等手续。

3、其他。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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