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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社区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5年12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积极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精神,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的指导意见》(沪委办发〔2022〕29号)的工作部署,发挥精细治理引领作用,切实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普陀区社区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 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普陀区“十四五”规划中“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的目标要求,为破解社区规划建设中“专业支撑不足、民意融合不深、实施落地不畅”等问题,加快构建政府、专业力量、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协调机制,精准聚焦民生热点难点制定行动蓝图与计划,拟通过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和高校资源,引领社区生活圈建设与城市更新工作。为此,有必要抓紧落实社区规划编制与项目实施的紧迫要求,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实践多方协商、共建共治的社区自治方式,为普陀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专业动能。​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四章,十二条,围绕社区规划师工作全流程,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明确《实施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与核心目标,提出以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为导向,通过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和高校资源,为社区提供专业化指导咨询,实践共建共治社区自治模式,营造社区活力、提升社区品质,规范指导社区规划师相关工作。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职责(第二条、第三条)​

明确社区规划师工作需依据上位规划、城市设计及导则等开展,确定“2+10+N+X”多级服务体系的分工模式,明确各类团队核心职责。​

第三章 遴选与聘任(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明确社区规划师遴选需遵循“专业达标、熟悉区情、热心公益、保障时长”原则,探索从本地居民中挖掘具备专业能力与社会关怀的人才;明确服务内容、方式与权责,区政府颁发聘书,实行“三年一聘”;建立考评机制,结合年度总结、项目成效、服务时长等综合评定,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或无法履职者解除协议。​

第四章 工作保障(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社区规划师服务费用,依据工作任务、服务时间及服务水平确定,区财政局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三、《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是普陀区社区规划师的行动指南,社区规划师作为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师”、民意沟通的“桥梁纽带者”、多元共治的“协调推动者”,全程参与社区规划、更新与运营,为街镇提供精准技术支撑,保障项目设计品质,推动社区生活圈建设提质增效。

《实施办法》的颁布,将进一步推动普陀区社区规划师工作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更好凝聚政府、高校、社会力量与居民的多方合力,精准对接居民需求,有效指导微更新项目,切实提升社区环境与生活品质,对于推动普陀区城市建设和社区治理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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