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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2025年08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问题1:如何申报2025年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答:通过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搜索“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或直接搜索链接(https://zwdtuser.sh.gov.cn/uc/login/login.jsp?redirect_uri=https%3A%2F%2Fzwfwxc.shpt.gov.cn%3A2000%2Fqykj%2Fshspace%2Floginsso%2Fin%3Ftype%3Dbsfr%26callback%3Dhttps%253A%252F%252Fzwfwxc.shpt.gov.cn%253A2000%252Fqykj%252Fshell_oc%252Fscene_wapper%252Feasydo%252Fnote%253Fid%253D140,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请妥善保存);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
完成网上申报后,须在系统中打印《2025年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其全部附件,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并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递送至各地区投促中心。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递交,方可认定申报成功。
问题2:2025年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是多长?
答:申报期限为期一月。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11日(9月11日16:30系统关闭)。
问题3:如何填写企业信用等级?
答:企业信用评估的信用等级采用国际通行的“四等十级制”评级等级,具体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C、D。信用等级是衡量企业财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体系,填表时按要求填写信用评级机构授予的哪一等级。
问题4:如何选择申报扶持类别?
答:项目资助:指在建或拟建的项目,时间周期为:起始不早于 2025年1月1日,并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其他资助:指已经完成的项目且符合《普陀区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
奖励:指《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奖励内容。
问题5:资助、奖励、配套有何区别?
答:《实施意见》中对扶持方式分作资助、奖励等不同表述,申报单位可根据拟申报的项目内容与《实施意见》相对应。
配套是指对获得国家和上海市各类文化产业发展资金资助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给予区级资金匹配。
问题6:申报项目的建设周期有无要求?
答:类别为“项目资助”的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建或拟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25年1月1日,并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类别为“奖励”的申报项目必须是已完成项目。
问题7:何谓文旅商体展统筹联动?
答: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与旅游、消费、体育、节展赛事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现资源有机整合、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推动产业链升级。支持文化节展、文博演艺、旅游产品与商圈活动、体育赛事、论坛展会等联动合作。支持文化创意企业探索新型文化消费活动,在演艺消费、文博美展、体育赛事上的投入。支持企业推进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类项目建设,探索“演艺、节展、赛事、景点等门票+购物、酒店”等联动促消费模式。
问题8:何谓聚焦数字经济,推动“科技+文化”双轮驱动,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赋能文化创意产业?
答:主要是支持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推动文化创作和创意设计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开展结构、功能、性能数字化仿真,提升文创产品和服务品质的项目。
问题9:何谓公共服务平台?
答:1、公共服务平台一般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区域和行业内企业提供信息资讯、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投融资、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2、公共服务平台的判定原则:
(1)公共性:财政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要体现其服务范围的开放度和公共性,不能仅是为申报企业自身或少数几家企业服务,而应为广大行业企业服务;专项资金体现的是对公共服务平台投入或运营费用的补贴扶持,获得支持的平台项目,要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在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下,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体现对产业服务的公共性。
(2)专业性:财政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其申报主体要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体制机制健全,具备较完善的服务条件、较高的服务水平,体现平台服务的专业性。
问题10:一个单位最多能报几个项目?
答: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建议选择项目基础条件好、建设水平高、预期产业化成效好的项目优先申报。
问题11:两个或以上单位可以共同申报项目吗,有什么要求?
答:申报主体只能是一家单位,但可以有其他合作单位。
问题12:新成立的公司,无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等材料,可否作为申报主体?
答:可以申报,新设单位(2025年1月1日后注册)需提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建议提供履约能力改善措施相应附件(含自筹资金出资证明或银行贷款协议/合同等)。
问题13:项目总投资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项目总投资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发生的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关的费用。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应用推广费、运行服务费、设计研发费、人才引进费、调研费、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建筑工程费、改造装修费等。
问题14:对于已申报区级其他资金的项目,在尚未明确是否能获得资助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报扶持资金?
答:对于已申报区级其他资金的项目,在尚未明确是否能获得资助的情况下,可以申报。但申报单位在确认获得其他区级资助后应及时告知区文创办,并明确选择接受一方资助。对于违反规定,瞒报项目受资助情况的单位,区文创办将收回资助款,并取消该申报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问题15:奖励类申报材料中要求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什么?
答:奖励类项目每个扶持类别都有明确的申报条件,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是指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申报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提供的各项证明文件,经审计后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要求所出具的书面报告,而非企业年底通常所作的财务审计报告。
问题16:如何获得税控财务报表?
答: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上海市网上电子报税企业端软件”即eTax@SH,生成并打印2024年12月及以后月份的财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等。
问题17:区文创办是否授权咨询机构代理申报事宜?
答:区文创办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区文创办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办或我办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