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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评估,《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普退役军人局〔2023〕7号)需废止,经我局2026年第9次党组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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