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听证通知书(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沪0107环听通〔2026〕4号
当事人名称: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陈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X07205682A
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39弄88号-1
你单位2026年7月17日对涉嫌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要求粘贴识别标志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于2026年8月7日15时30分在梅岭支路67号执法大队1楼102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法制员孙誉清担任听证主持人,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工作人员李启晖担任记录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回避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变更听证时间的,应当在听证举行的三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听证,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你单位负责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人:张文亮、周文俊、曹晶
电 话:021-62168637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岭支路67号114室
邮政编码:200062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7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