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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沪科〔2024〕6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本区高新技术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内容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类别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以下简称“企业统计年报”)

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下简称“高企发展年报”)

二、实施方案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实施。

1.填报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本市近三年内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登录账号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密码与国家高企认定网一致),凡是之前在火炬中心注册过的企业用户(包括所有的高企、去年纳入统计的非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等)可以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直接登录(通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统计员手机号),均不用在政务服务平台上重新注册,但是需要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新注册企业参照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附件)办理注册登录,登录后选择“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

2.填报时间

“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日期:2024年11日—2024年3月31日;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止日期后,可向我委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申请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taoll@shpt.gov.cn)。

“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日期:2024年11日—2024年5月31日。

3.实施方式

企业填报:企业登录“单点登录平台”,高新技术企业选择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企业按步骤完成企业统计年报,企业在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必须修正,如果系统出现警告必须提交情况说明。

部分企业报送纸质报表:2023年度企业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纸质报表,加盖公章签字后,报送区科委;销售额不到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报表。

三、其他事项

1.累计两次未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企业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2.上一年度未提交《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而被冻结账户的企业需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taoll@shpt.gov.cn),由区科委上报处理。

3.浏览器推荐使用360,Chrome等。

四、联系方式

区科委联系人:陶玲玲 王隽

联系电话:52564588—8629、3375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C602室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市认定办联系电话:64839009-170、224

联系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319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2、人民币年平均汇率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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