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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支持签订相关国家铁路项目主体变更补充协议》的复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60322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9日
发文字号:
普建委〔2026〕4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久事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关于商请支持签订相关国家铁路项目主体变更补充协议的函》已收悉。经梳理,贵司发来的京沪高铁和沪宁城际铁路相关征地拆迁协议涉及普陀区原重大工程建设和旧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已经过两轮体制改革调整。经我委研究,认为原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京沪高铁和沪宁城际铁路相关征地拆迁协议可以由贵司作为上海市域范围内国铁项目的地方投资主体继续履行,无需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后续若有其他需求,我委将配合贵司协调。
此函。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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