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2026年03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序号 计划名称 计划类型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检查项目 是否有检查的必要性 备注
1 医疗机构监督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发证医疗机构、区发证的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15%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母婴保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妇幼保健院、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核准妇产科专业、 未取得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综合) 医院、妇产(科)医院、 综合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 80%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母婴保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22%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17%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遵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已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20%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已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100%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小学校及高校、普通中小学校、托幼(育)机构 20%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高校、普通中小学校、托幼(育)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旅店业卫生标准》《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公共浴室卫生标准》《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住宿业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场所、美发场所、其他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20%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场所、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城市集中式供水(含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 10%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遵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 消毒服务机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消毒责任单位、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消毒管理办法》《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场消毒服务机 构、二次供水设施 清洗消毒服务机 构、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清洗消毒服 务机构 10%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消毒服务机构遵守《消毒管理办法》《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 消毒产品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消毒产品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消毒管理办法》《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委托外地生产的责任单位;经营中的消毒产品 35% 不超过2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责任单位遵守《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医疗美容机构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跨部门联合检查 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行为、生活美容机构无证行医行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医疗美容机构
生活美容机构无证医美
100% 1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医疗美容门诊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生活美容机构是否存在无证行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3 互联网医院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跨部门联合检查 互联网医院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医保局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互联网医院 100% 1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互联网医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 中医诊所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跨部门联合检查 中医诊所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中医诊所 17% 1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中医诊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 口腔诊所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跨部门联合检查 口腔诊所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口腔诊所 41% 1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口腔诊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6 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含产后母婴生活照护服务机构)综合监管
联合检查计划
跨部门联合检查 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含产后母婴生活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区消防救援局
上海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经营主体 100% 1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含产后母婴生活照护服务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7 消毒产品生产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跨部门联合检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 《消毒管理办法》《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责任单位 100% 1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责任单位遵守《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 涉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跨部门联合检查 涉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涉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13% 1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涉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 浴场综合监管
联合检查计划
跨部门联合检查 浴场类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浴场类公共场所 80% 1次/年 现场 对辖区内浴场类公共场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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