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医保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2025年03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序号

计划名称

计划类型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检查项目

是否有检查必要性

备注

1

普陀区医保局2025年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区医保局

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

50%

1年1次

现场

对定点零售药店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普陀区医保局2025年定点零售药店联合检查计划

联合检查

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联合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普陀区定点零售药店

10%

1年1次

现场

对定点零售药店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普陀区医保局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区医保局

普陀区定点医疗机构

100%

1年1次

现场

对定点医疗机构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普陀区医保局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联合检查计划

联合检查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联合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区医保局、区卫健委

普陀区定点医疗机构

10%

1年1次

现场

对定点医疗机构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普陀区医保局2025年长护险定点机构检查计划

单部门检查

对长护险定点评估机构和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区医保局

普陀区长护险定点评估机构和定点护理机构

30%

1年1次

现场

对定点评估机构是否存在违反长期护理保险有关评估、费用结算等规定行为进行检查;对定点护理机构是否存在违反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护理服务、费用结算等规定行为进行检查。

 

6

普陀区长护险定点居家护理机构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联合检查

对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的联合检查。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普陀区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

10%

1年1次

现场

对定点护理机构是否存在违反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护理服务、费用结算等规定行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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