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同意注册成立“上海市普陀和悦里社区发展中心”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和悦里社区发展中心举办者

你(提交的拟成立上海市普陀和悦里社区发展中心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我街道办事处同意作上海市普陀和悦里社区发展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26430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