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印发《2025年普陀区食品安全抽检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所、队:
现将《2025年普陀区食品安全抽检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
2025年普陀区食品安全抽检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本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立足食品安全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抽检为民,突出风险管理,不断完善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发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作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任务
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制定以及检验机构的管理,执法大队及各市场监管所具体实施抽检工作及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
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为:总局部署抽检、市局部署抽检、区局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等4个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局部署抽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抽检计划,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局需配合完成抽检工作,并做好不合格样品后处置工作。
(二)市局部署抽检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抽检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我局需配合完成抽检工作,并做好不合格样品后处置工作。
(三)区局监督抽检
2025年计划开展各环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4120件,其中:常规监督抽检2120件(生产环节:40件、流通环节580件、餐饮环节1500件)、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300件、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700件。
1.常规监督抽检任务
全年计划开展常规监督抽检任务2120批次。
(1)抽检品种、项目和频次。抽检品种以本辖区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餐饮食品为主,检验项目结合监管实际并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参考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抽检细则确定。抽检频次根据经营主体数量、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此外,每半年组织对辖区内不合格和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跟踪抽检。
(2)抽检环节和场所。生产环节原则上覆盖本区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餐饮环节重点针对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含养老助餐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型以下社会餐饮等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抽检;销售环节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小食杂店等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抽检。此外,加大对食品销售风险等级和餐饮服务量化监督风险等级评定为C、D级单位的抽检力度。
(3)抽检要求。抽检数据统一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系统”),其中,跟踪抽检计划统一录入系统中“市级专项”模块,注明“上(下)半年普陀区跟踪抽检计划”。
2.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
全年计划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1300批次。
(1)抽检品种、项目和频次。抽检品种包括必检品种和自检品种,必检品种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5年省及省以下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项目表》;自选品种结合季节特点、食用习惯、历年来易发现问题的品种等合理确定,加大对列入本市《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的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抽检项目为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必检项目,同时结合监管实际选择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抽检频次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数、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确定。
(2)抽检场所。重点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店、标准超市等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抽检。
(3)抽检要求。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要求执行,落实陪同抽样要求,依法查处抽样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抽检数据统一录入“国抽系统”中“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模块,注明“普陀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3.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
全年计划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任务700批次。
(1)抽检品种、项目和场所。依托全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广泛征集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食品品种、检测项目和场所,并依据意见征集结果,有针对性地合理制定“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抽检频次。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民意征集包括常态化民意征集和专项活动民意征集,其中,常态化民意征集贯穿全年,市民可随时扫码填写,根据征集结果,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你点我检”活动;专项活动民意征集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政府开放月、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实施,根据征集结果开展相应的专项“你点我检”活动。
(3)抽检要求。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注明“你点我检专项”。
(四)快速检测任务
全年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6240项次,各市场监管所每个月应完成50项次,执法大队每个月应完成20项次。
应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快速检测,并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你送我检”便民快检服务。快速检测数据应及时录入“上海市食品安全快检管理平台”(网址:https://shkj.izhuisu.cn:8000/)。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
抽检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大宗食品、校园食品、“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食品等重点品种,聚焦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环境污染物等风险因素,提高抽检问题发现率。强化跟踪抽检,建立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台账,每半年组织开展对不合格和问题食品企业的跟踪抽检,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科学统筹任务
聚焦满足群众期盼、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抽检效能,均衡推进年度抽检任务,合理分配不同环节、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生产经营主体的抽检比例,抽检中既实现重点品种等有效覆盖,又要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运用“重复抽检预警”小程序避免重复抽检,提高监督抽检覆盖率。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
(三)强化核查处置
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做到“五个到位”: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对于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肉制品等重点产品、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要加强处置力度,跟踪问效核查处置有效性,切实提高核查处置工作质效。
(四)加强机构管理
除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参与承检机构综合考评外,还应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过程性跟踪管理,确保承检机构抽样程序规范、样品保存妥善、检验能力过关、检测数据真实。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部门、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抽检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全年抽检任务将分阶段执行,分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在计划实施前向局党组汇报审议,并同步报告前一周期抽检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比计划目标和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分析具体原因。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