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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8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市交通委:

李国娟、胡晓波、雷群英、许歆、詹咏、陈虹六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轨道交通车站附属设施属地移交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本市轨道交通相关设施属地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2〕68号)的工作要求,2025年普陀区建管委已接管轨道交通14和15号线站前广场的设施,纳入属地化管理。

近期,根据市交通委相关要求,普陀区积极与申通地铁集团对接,推动轨交7号、11号、13号线的站前广场移交与接管工作。普陀区建管委将根据工作要求,接管符合接收条件的站前广场和设施,做好广场和设施的属地化管养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8日

联系人:刘帅君                联系电话:52564588-7716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7楼    邮政编码: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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