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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2021年至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2025年12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本区2021年至202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调查了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管委)、上海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机管局)等7家部门。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近年来,本区编制了《普陀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发布了《普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修订了《普陀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意见》及细则。2021年至2023年,区级财政性资金预算安排2935.38万元,用于节能减排项目扶持、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本区持续优化政策制度,强化落实节能责任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打造绿色低碳实践场景和重点示范项目,构建各部门、街镇、用能企业等共同努力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低碳发展格局,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节能减排资金杠杆效应未能充分实现。扶持项目较少,未有效带动区域节能减排投入,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个别扶持项目补贴审核不够到位,个别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清单未及时更新。

(三)能源审计成果利用成效不明显。部分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公共建筑、公共机构能源审计,但未对能源审计建议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四)区能耗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本区2023年机关及重点用能事业单位办公建筑能耗公示工作实际未开展。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一)针对节能减排资金杠杆效应未能充分实现的问题,建议区发改委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合力推动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匹配度,激发各类单位参与积极性。

(二)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发改委完善扶持项目多部门联审机制,不断优化申报指南和咨询指导。建议区建管委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采购结果履约验收。

(三)针对能源审计成果利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建议区建管委、区机管局等部门加强能源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能源审计建议、提升能效管理水平。

(四)针对机关及重点用能事业单位能耗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区机管局严格落实本区能耗公示制度,推进能耗公示等基础性节能管理工作。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发改委等部门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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