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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陀区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5年05月13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立项,上海市普陀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原上海市普陀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负责建设的2019年普陀区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保护项目周边的地下水环境,给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2018年11月,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18〕103号文批复该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改造工程区域包括普陀区北杨园、真光二小区、中铁佳苑等21个居民小区,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居民内:小区排水管改造、阳台管改建、绿化修复等。工程总投资估算2827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4182万元,其他工程费2750万元,预备费1347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该项目分15个标段进行施工,实际于2019年8月12日开工,2020年9月3日竣工。
根据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上报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该项目完成建设投资22567.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0424.66万元,待摊投资2142.84万元。
经审计,截至2023年10月末,该项目实际完成建设投资22417.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0315.24万元,待摊投资2102.6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情况基本规范;该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149.60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一)针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149.60万元的问题,建议建议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应据实调整,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加强监管责任,督促实施单位主动向监管单位报告,积极研究相应措施并明确工程建设领域的各方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务监理的监管,对其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签证变更等事项,财务监理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以及结算时出现的相关结算要素缺失,相关单位应加强对财务监理的考核和监管;同时,应充分发挥实施单位、财务监理的作用,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办理暂估价材料以及新增材料批价手续,确保材料批价单真实有效、完整准确;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对照工可批复进行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并出具相应的财务监理审核意见,合理合法依规进行二类费用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金额不超工可批复的二类费金额。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城市更新和住宅配套事务中心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