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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储备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2023年04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21年4月至6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发中心)2018年至2020年土地储备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2007年11月19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04年6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我区土地储备工作,依据上述规定执行。区土发中心负责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负责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资金筹措,承办储备地块按计划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等。2018年至2020年,共储备土地1461.61亩。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土发中心积极推进土地储备各项工作,助力区域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收储程序不规范,个别项目流程倒置。
(二)已收储地块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块看护费偏高;未建立全区统一的土地储备档案管理系统。
(三)成本管理不规范,个别费用不属于土地收储成本。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对土地收储程序不规范,个别项目流程倒置的问题,建议区土发中心加强管理,避免土地储备程序倒置。
(二)对已收储地块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块看护费偏高,未建立全区统一的土地储备档案管理系统的问题,建议区土发中心完善已储备土地的管理制度,建立全区统一的土地储备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全区土地储备档案资料。
(三)对成本管理不规范,个别费用不属于土地收储成本的问题,建议区土发中心严格审核计入土地储备成本的各类费用。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土发中心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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