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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储备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2023年04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20214月至6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发中心2018年至2020年土地储备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2007年11月19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04年6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区土地储备工作依据上述规定执行区土发中心负责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负责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资金筹措,承办储备地块按计划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等。2018年至2020年,共储备土地1461.61亩。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土发中心积极推进土地储备各项工作助力区域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收储程序不规范个别项目流程倒置

(二)已收储地块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块看护费偏高;未建立全区统一的土地储备档案管理系统

(三)成本管理不规范,个别费用不属于土地收储成本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土地收储程序不规范个别项目流程倒置的问题,建议区土发中心加强管理,避免土地储备程序倒置。

(二)对已收储地块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块看护费偏高,未建立全区统一的土地储备档案管理系统的问题,建议区土发中心完善已储备土地的管理制度建立全区统一的土地储备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全区土地储备档案资料

(三)成本管理不规范,个别费用不属于土地收储成本的问题,建议区土发中心严格审核计入土地储备成本的各类费用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土发中心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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