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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任务,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提质效、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全年主要目标任务。
——财政政策精准发力,助推经济稳中提质。坚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推动财政运行平稳有序、提质增效。多措并举挖潜增收,区级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同比增长5.07%。聚合资金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政策工具统筹运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改善民生品质。集中财力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全力支持就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投入,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线。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围绕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保障重点项目推进,“一带一心一城”重点地区建设不断深入,有效推动城区功能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和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优化整改闭环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监督,落实全面整改要求,健全审计问题台账,将所有问题整改纳入监督范围,逐一进行对账销号,开展重点抽查,动态跟进落实情况。督促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立足当下整改、着眼长远治理,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规范管理、提质增效的治理成果。截至目前,上一年度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的工作报告中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开展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部门(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2025年部分预算项目全年未支出,涉及12个部门16个项目,年初预算合计933.72万元,调整后预算合计1531.12万元。其中,6个项目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预算合计682.40万元,实际未支出也未及时据实调整。
2.存量资金盘活不足。部分财政资金长期宕存部门往来款科目,未及时清理,涉及9个部门合计金额1728.69万元。
3.公务用车经费管理不严格。部分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未在定点维修点实施,涉及8个部门合计金额13.29万元;部分公务用车相关支出未使用公务卡,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费用直接转至个人账户,涉及3个部门合计金额4.51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6个部门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实施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收取不及时。1个部门未及时收取土地临时利用收入,涉及金额141.17万元。
2.宕存资金未及时清理。个别部门历年下拨专项资金至街道镇民非组织,形成宕存金额311.01万元;个别部门以前年度收取的建设项目保证金未及时清理,涉及3家企业合计金额26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个别部门绩效自评指标设置单一,未结合实际进行差异化设置;个别部门绩效指标与明细项目相关性不足,以预算项目为评价对象笼统设置绩效指标,难以反映具体项目的实际业务特征。
4.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存在不足。个别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居民疾病筛查服务,同一年度内部分筛查对象重复,涉及15人合计金额0.33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区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相关部门的政策制定、执行以及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1.惠企政策落地情况不佳。一是部分政策未落地,5个部门10个惠企政策文件中24条与地区实际情况适配性不强,部分三年未落地兑现;二是个别兑现审批不严格,1个部门审批兑现行业扶持资金时,将企业活动费用纳入扶持范围,多付扶持资金10万元。
2.惠企政策线上服务不完善。部分政策告知度不足,涉及3个部门8个惠企政策文件共计66条,未按“政策体检”全覆盖要求提供服务,申报企业无法自行开展线上核验。
3.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超规定。一是对个别场所检查间隔过短,1个部门相同月份对同一经营场所检查2次,检查间隔短于规定时长,共涉及2家企业;二是对部分主体检查频次过高,1个部门对8家特殊经营主体7个月内共计检查43次,检查频次高于文件规定。
(二)区职业技能培训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相关部门职业技能培训等区级专项资金补贴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评价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精准性不足。一是补贴企业与本区重点产业契合度不高,政策未能有效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二是补贴项目适用范围不明确,部分获取补贴的项目未针对岗位进行培训设计,未能有效提升重点人群专业技能水平。
2.机制流程不健全。一是部门审核要求不统一,3个职能部门对申请资料的提交要求不一致,审核的准确性、真实性受影响;二是部分补贴审核周期长,降低政策资金使用效率。
3.政策落实成效不佳。一是部分补贴发放超范围,部分培训补贴对象为非区内企业、社会组织的职工,相关培训成果转化率和落地率低;二是部分高技能人才基地未有效运作,2个基地两年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培训项目的评估调整工作未及时开展。
4.政策评估不完善。专项资金缺乏健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两年未开展绩效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仅对企业职工满意度等情况开展调查评估和综合评价,缺少成效评价。
(三)城市更新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两个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相关项目的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前期工作深度不足。1个项目招标时设计方案深度不足,致使工程变更占比较高,影响项目投资控制;1个项目个别合同条款设置不科学,实际无法履行。
2.结算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约定不细化,1个项目合同的预付款条款未明确扣除事项,计算基数有误,致使工程预付款支付超比例;二是结算审核不及时,1个项目结算工作超期未完成。
3.运营管理不完善。一是项目运营效果不佳,1个项目招商成效不及预期,整体出租率未达约定目标,缺少违约责任条款约束;二是重大事项未报备,个别承租主体变更,缺少规范的决策程序及备案环节。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开展了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内容应招标未招标,涉及1个项目的设备暂估价;二是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准确,如某项目招标阶段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高估了土方工程中余土弃置的运输距离,影响结算金额准确性;三是前期投资控制环节专业管理缺失,个别项目未实行全过程财务监理制;四是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涉及2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设计、基坑动态监测服务等事项。
2.建设过程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重大变更流程欠缺,个别项目建设标准提高后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未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二是建设过程中重大事项提示不及时不充分,个别项目成本发生重大变更,财务监理未及时披露,导致项目调概滞后;三是签证资料收集和审核不及时,影响过程认定时效性和结算资料完整性;四是部分项目工期拖延,3个项目因实施前期预判不足等原因,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约定工期。
3.建设成本核算不准确。4个项目部分工程量及价格、费率计算有误,4个项目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等二类费用多计,影响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核算准确性,经造价复审,净核减额合计768.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对2家区管国有企业实施了审计,并对区管国有企业商办楼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房屋资产出租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房屋资产租赁合同租金等收缴不全,涉及6家企业,影响国有资产收益完整性;二是个别承租方清退不及时,租赁协议解除后,场地被原承租方继续占用,影响国有企业收益。
2.对外投资管控不力。一是个别产业基金牵引作用发挥不明显,引导基金子基金投资的企业中,存在注销等异常情况,且小微服务型、贸易型企业占比较高;二是个别项目投后管理不到位,触发回购条件后,采取措施不及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是部分项目退出难,部分投资项目已到退出期,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期退出。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在各类审计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状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涉及4个部门的设备、家具和用具等固定资产;二是部分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涉及2个部门合计金额20626.03万元;三是部分调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2个部门合计金额758.48万元;四是个别部门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涉及金额7.14万元;五是个别部门固定资产信息未及时更新,部分资产登记使用人、存放地点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涉及金额58.25万元。
2.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不到位。一是个别项目未办理立项手续,涉及金额152.75万元;二是部分无形资产未入账,涉及2个部门4个信息化项目,合计金额1311.14万元;三是部分信息化系统使用率低,涉及3个部门3个信息化项目,合计金额499万元。
3.树木资源管护有缺失。一是部分绿化项目树木清册不完善,1个部门的部分公共绿地树木现状与竣工图不符,存在树木缺失、胸径不达标情况;二是部分项目树木迁移未办理申请,涉及2个建设项目;三是部分项目树木循环利用率不高,涉及3个景观道路建设项目,因无处消纳,实际报废处理。
四、审计建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编制及调整预算,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强化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提高财政资金统筹效率。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落实公务用车运行和维修的相关要求。四是优化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反映具体项目实际业务特征,杜绝重复指标和无效指标,并且据实开展绩效评价,助力推进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
(二)加强重大政策落实。一是政策制定方面,聚焦以“1+2+3”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政策精准对接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统一政策审核标准和操作流程,定期梳理政策的兑现情况并评估效果,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内容。二是政策落地方面,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申兑效率,加强申兑审核力度,整合关键环节,压缩办理周期,提高行政效能。三是政策执行方面,推动政策补贴资金向赋能产业升级、提升就业能力转化落地;规范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规定,优化跨部门检查机制、大力推进联合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重点项目管理。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深化全过程管理理念,及早启动投资控制和成本管控,加强前期工作深度,确保后续工作具备实施条件。二是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落实招投标要求,做到应招标尽招标,加强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与合同核心条款保持一致。三是加强过程管理,严控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管理,完善重大变更的管理流程,规范决策审批程序,扎实推进工程价款结算工作,优化建设工期管理,避免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统筹资源调度,提升楼宇品质,完善不动产招租管理制度,加大租金催缴力度,保障国有资产收益;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优化项目投资,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提升科创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风险控制,及时跟进投资项目,关注实控人动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优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及时准确进行固定资产财务核算,深化信息化项目立项研究,加强日常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三是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建立完善树木清册等资产台账,规范树木迁移的申报审批流程,提高树木循环利用率。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建议。区政府将按照审计整改的有关规定,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实效,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以卓有成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为普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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